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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公诉部门内勤工作的思考与探索

2016-02-01董秀颖

法制博览 2016年33期
关键词:事务性内勤承办人

董秀颖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天津 300499



检察院公诉部门内勤工作的思考与探索

董秀颖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天津 300499

检察院的公诉部门业务量大、接口多,特别是在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综合性事务繁杂,公诉科内勤承担着沉重的工作压力。适逢检察改革之际,检察人员进入员额制进行分类管理等制度在试点开展的如火如荼,本文以此为契机,剖析了通过准确找准岗位定位,对公诉内勤工作分不同层次进行阐释、从实务方面提出建议和创新以及对司法改革后的定位、转换问题提出了建议。

内勤工作;优化;定位

公诉内勤的事务性工作包括管理司法文书、档案管理、收发信件、管理财产、领发物品等。公诉内勤工作纷繁复杂,两大块工作都包含了丰富的内容。如何提高工作效率、在实践中找到工作的优化措施和创新点,协调主次关系、平衡业务性工作和事务性工作的关系,实现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在实践的基础上拓宽思路、提升工作平台,具有现实意义。

一、公诉内勤事务性工作的优化整改与创新

(一)以司法文书的有序管理为基础,协调好其他事务性工作

司法活动规范化以来,各项工作越来越注重责任细分,要求所有司法行为痕迹化,做到每个环节都有迹可循。这就要求内勤人员对每个承办人所办理的案件的阶段都有所了解,及时通过各类司法文书,跟踪案件进展,可以通过下面的措施来优化司法文书管理工作:

其一,设计、订做专门的文件柜。文件柜可以设计成条格状,在收纳格下标注所放文书名称以及备注好使用人或单位,方便承办人放置与取用,也方便与案管部门和侦查单位交接。

其二,将各种法律文书分门别类归档。可以将各种法律文书按照审查起诉不同阶段进行排列,提高工作效率。

其三,文书登记制度化。在科内制定重要法律文书登记制度,对法律文书的收发也做到有迹可循,可以起到提示承办人的作用的同时对文书的保密、归档工作也有所促进。

(二)建立“按时归档”制度,按照材料、文件的性质进行管理

档案归纳、整理工作是公诉科内勤的一项重要职责。有效、及时、全面的归档工作既是固定了工作阶段性成果,也为各项工作的有序展开提供了历史性的参考、比对资料。档案资料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案卷材料,及已结案、装订的诉讼材料;第二类是业务工作中产生经验材料、分析材料和上级机关发文;第三类是日常事务性工作产生的收据、说明性材料等。对这三类资料的管理方法各异、各有千秋。

第一、对已装订好的诉讼材料,根据办案人交卷情况建立严密的登记制度和交接手续,对交纳的时间、案卷内页的缺损情况进行登记,有必要补正的立即交给办案人补全,并且按照起诉号的顺序收卷与交卷。笔者建议可每半年与档案室移交案卷,办理交接手续,并对移交情况进行登记。

第二、对日常业务工作中产生的各类文件、材料,可以分门别类进行归纳,建立专门的文件夹收纳整理。例如建立专门的“案件质量分析文件夹”、“司法规范化文件夹”“工作总结文件夹”、“速裁案件文件夹”等,年末对文件夹中的材料进行整理、装订,可以及时提交上级考核部门。

第三、对日常事务工作中产生的各种收发条据,可以按照年份进行整理。首先制作条据本,将事务工作中的条据粘贴在页面上,并在空白处进行说明,标注时间、接口单位、责任人等。对收发条据进行有效管理,可是事务性工作有序、高效,一旦出现问题即可责任到人,便于实现院内对科室的管理。

尽管以上三类材料归档方式各异,但都强调“按时归档”四字,做到有档及归、登记在案、责任到人。

二、公诉内勤业务性工作之优化建议

(一)统计工作的优化和外延探索

1.统计工作优化措施

公诉科一个月需报送案卡数百条,承办人在办理案件工作繁杂的时候难免出现错填、漏填的情况,而内勤人员由于在办案系统检查所有承办人的案卡填录工作量很大,也难免会没有发现错填、漏填的情况。这种状况可以通过承办人“随案随录”和内勤人员“随案随查”相配合机制来加以改善。“随案随录”就是承办人每天根据案件办理流程如受理、审结、审理、判决等情况当天填录;“随案随查”则是内勤人员在内办案系统中每日下午下班之前对当天所有填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记录好当日漏填、错填等情况并在转天的工作日提醒承办人补填或更正。这样做不仅可以避免出错,而且将报录工作化整为零,减轻了工作强度、缓解了集中报录的窘迫。

2.统计工作的外延

通过对统计数据的分析,可以透过现象抓住本质,帮助检察人员把握社会犯罪动态。在案件信息中把握规律,进而找到犯罪预防、警示风险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方法。

第一、对案件的犯罪构成、定罪以及量刑能够从更加全面的角度去解读。以犯罪主体为例,可对贪污渎职等犯罪的主体身份问题进行调研考察,在报录案卡时注意对该类案件的整体把握。除案卡的信息录入外,内勤可通过查阅案卷、提讯犯罪嫌疑人、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进行走访调查等一系列方法系统掌握贪污渎职犯罪主体身份认定中出现的问题、难点,内勤就可第一时间诉诸各种形式的文字材料加以研究以供办案人找到更好的应付这类问题。

第二、对本院受理的案件常见罪名有较好的把握,特别关注多发案件的发案情况、规律、特点,并在掌握大量案件材料的基础上寻求预防途径进而提出建议。例如对交通肇事案件结合案发情况、本地区交通状况进行整体把握,就可撰写具有一定现实意义的调研文章,进而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从而一定程度上控制本地区交通肇事的发生率。

(二)公诉内勤信息、调研、宣传工作中的实践和创新

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即是公诉内勤工作的难点,也是将公诉部门整体业绩展现出来的平台,所以这三项工作也是至关重要的内容。对本科室动态有个全面的把握,注重对科室文化的归纳和提炼,密切跟踪本科室在业务创新和综治工作中的进步。深刻理解宽严共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此基础上更为理性、成熟的视角观察问题,用生动、感人的笔触反映科室工作。案件信息是公诉工作中一切具有实践性、区际性、现实性调研工作的基础,也是信息、宣传工作的源头活水,只有重视数据报录工作,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信息调研工作的全面展开。

(三)公诉内勤辅助科长职能的探讨

公诉科内勤在一定意义上是公诉科科长的左右手,贯彻科长一切事务性工作的想法和理念。如何发挥辅助职能,协助科长提高本部门的工作水平,是非常值得探讨的问题。

1.针对本科审查起诉的疑难案件撰写高质量调研,从理论和时间角度拓深内涵

疑难案件或是存在法律适用上的模棱两可,或是存在证据上的难以取舍和模糊化,脱离就案论案,而是从理论的角度对案例进行深层次分析,进而对实践工作提供有力帮助显然是不错的构思。撰写具有一定深度的案例调研文章,不但需要对案情有全面了解,而且对于相关理论知识要有透彻的把握。在内勤撰写疑难案件调研的过程中,一方面须与该案的办案人多沟通、参与本案的案件讨论,另一方面还需要广泛收集资料以保证调研文章的质量和深度。通常,案件的表象之外蕴含着深刻的法理,只有透过表象寻求、提炼出规律性的东西,才能对今后的办案提供参考。

2.总结涉诉信访类案件解决方法,促进矛盾化解,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内勤人员通过对科内承办人办理案件时化解矛盾的情况进行整理,对化解矛盾的工作方法进行提炼和归类,以供今后的化解矛盾工作参考之用。化解矛盾工作虽然不在公诉工作的职责范围之内,但对于案结事了、息讼罢访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能推动刑事和解的适用。化解矛盾工作不同于审查起诉工作,后者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程序规定,化解矛盾工作则具有一定的随机性和特殊性。

[1]敬大力.北京市检察官推进司法改革的实践探索[J].人民检察,2016(12-13).

[2]陈莉.公诉内勤工作之可持续发展构想[EB/OL].http//www.law-lib.com.

D916.3

A

2095-4379-(2016)33-0149-02

董秀颖,女,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干部,研究方向:检察理论及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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