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烟草专卖执法违法行为诱因、预防与治理
2016-02-01唐克华
法制博览 2016年33期
唐克华
海南省万宁市烟草专卖局,海南 万宁 571500
浅议烟草专卖执法违法行为诱因、预防与治理
唐克华
海南省万宁市烟草专卖局,海南 万宁 571500
专卖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出现了违法行为,不仅会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会因自身违法行为受到法律责任追究,性质严重还会损害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机关“公开、公正、公平、阳光”的社会形象。通过简析执法违法性和产生的主要诱因,基于专卖管理实际应用结构预测分析方法简要探究潜在的、有可能发生执法违法行为的执法人员,继而提出相关治理方法纠正执法违法行为,以防止执法违法行为的发生。
执法违法性;诱因;预防方法;治理
通常,烟草专卖执法工作主要涉及日常检查监管和行政许可两个领域。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若是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或者误认为本身的行为是法律允许甚至是鼓励的[1],直至追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时,才有所认知其执法违法了。执法违法的后果不仅会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会因自身违法行为受到法律责任追究,性质严重还会损害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机关“公开、公正、公平、阳光”的社会形象。
一、执法违法性
违法,也称为不法,是对人的行为的一种否定性的法律评价;违法是以法为前提的,是对法的否定;违法强调的是行为所具有的与法规范相矛盾的性质,因而违法又通常称为违法性。违法被界定为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义务,侵犯他人权利,造成社会危害行为,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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