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法律选修课教学改革研究*
2016-02-01罗玮琦
法制博览 2016年33期
罗玮琦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 401120
高职院校法律选修课教学改革研究*
罗玮琦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 401120
高职院校的法律选修课由于重视程度低、教学目标不明确等原因导致开设课程盲目、教学资源匮乏、轻视素质培养等诸多弊端,教学改革势在必行,首先应明确改革目标,普及法律知识,培养学生自觉守法的意识、维权意识以及法律的兴趣才应是高职院校法律选修课的宗旨所在,其次应科学规划课程设置、努力改进教学方式、积极创新考核手段,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的改革达到法律选修课的教学目标。
法律;选修课;教学
高等职业教育人才的培养并非单纯追求面向市场的一线产业工人,真正的人才需要具备除专业知识外的综合素质。为此,高职院校也应改变“重技能轻文化”的观念,加强学生人文素质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适应社会需求。人文素质培养的内涵中不可或缺的就是法律素质的培养,在现有的高职教育体系中法律相关课程脚少且课时有限,为弥补不足,开设法律类选修课成为必然之选。
一、高职院校法律选修课教学现状
近些年,高职院校对于选修课愈发重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选修课成为高职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在问题依然存在:
(一)开设课程盲目
根据调查,在高职院校中,特别是在理工类高职院校中,开设文学、艺术等内容的人文素质教育课程十分有限,加之教师缺乏,资源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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