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敬民之心 行执法之道
2016-02-01彭文
法制博览 2016年13期
彭 文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广东 广州 510925
以敬民之心行执法之道
彭文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广东广州510925
摘要:法治中国的建设要求执法机关要依法执法,彻底改变利益驱动型执法、处罚核心执法等不规范、破坏法治的执法方式。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要体现“敬民之心”,执法为民、为民执法,建设服务型政府;在执法过程中要普法,使法律法规的规定得到社会公众的普遍尊重和遵守,行法治社会的“执法之道”。
关键词:法治;敬民之心;执法之道
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有一句话: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效能。这句话很好的反应了建设法治中国背景下政府履行职能的理念和方式要进行转变。概括来说,政府在履行职能的理念上要有“敬民之心”,落实为人民服务的遵旨,建设服务型政府;在履行职能的方式上要行“简政之道”,转变履行职能的方式,落实法治化管理,建设有限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政府的重要职责是行政执法,政府如何在执法过程中体现“敬民之心”呢?笔者认为一方面要改变行政执法中不符合法治精神的执法方式,另一方面按照“敬民之心”要求行“执法之道”。
一、改变行政执法中不符合法治精神的执法方式
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在我国不少地方和部门还存在“管理者不懂法,执法者不依法”的不规范执法的情况,这些不规范的执法方式影响了政府公信力,妨碍了法治中国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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