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群体的隐私权保护
——以社会工作介入艾滋病防治为视角
2016-02-01周宇阳
法制博览 2016年13期
周宇阳
浙江师范大学,浙江 金华 321005
特殊群体的隐私权保护
——以社会工作介入艾滋病防治为视角
周宇阳
浙江师范大学,浙江金华321005
摘要:艾滋病的防治不仅是医学上的问题,也是人类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同时也给法学界带来了诸多问题的思考。社会工作介入艾滋病的防治并与医疗方法想结合,对艾滋病的防治工作具有积极意义。但在社会工作介入艾滋病防治的工作中,艾滋病患者的隐私权与大众知情权的冲突问题不可避免。本文拟从社会工作介入艾滋病防治为视角,通过分析艾滋病患者的基本人权,结合社会工作介入的实践困境,以法律的手段协调艾滋病人隐私权与大众知情权之间的关系,以期有利于艾滋病人隐私权的保护,推动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发展。
关键词:隐私权;艾滋病患者;社会工作
20世纪80年代末,自我国发现第一例艾滋病人后,艾滋病疫情在我国不断蔓延,艾滋病患者人数不断增加。近年来,学界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关注程度逐年提高,艾滋病防治已经成为综合性的社会问题,涉及医学、法学、社会学等诸多领域。社会工作作为防治艾滋病的介入手段,在西方国家已经十分普遍,相关法律制度比较完善。但在我国,社会工作介入艾滋病防治工作仍处于摸索阶段,安民兵(2006)在《中国初级卫生保健》上,首度提出从社会工作的这个新的视角看待艾滋病防治问题,提出在艾滋病患者的心理支持、人文关怀和社会照顾、以及病患生活质量提高上,社会工作可以发挥更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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