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安执法规范化的法理逻辑
2016-02-01温亮
法制博览 2016年24期
关键词:规范化
温 亮
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江西 赣州 341000
浅析公安执法规范化的法理逻辑
温亮
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江西赣州341000
摘要:执法权力,从权力的设立、执行以及价值上来说,主要由国家、社会和人及他们之间的关系组成。这三个基本点,从法理层面上看,公安执法规范化是必然的;法治国家、正义秩序和人权保障是公安执法规范化的价值所在的必然要素;权力的公安执法规范化是民主法治国家对执法权力的硬性要求,但是这个要求必须与法治国家达到逻辑一致性。同时,在力证公安执法活动及其过程规范化意义的基础上,为建立效果更佳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的国家执法方式作出些有关方法论意义上的努力。
关键词:公安执法;规范化;法理逻辑
现实生活中,执法广义上指国家所有有组织地执行实现法律的活动。而法理意义上的执法,仅指有国家行政权的机关、法律授权或委托行使行政权力的社会组织,依法行使国家管理权力,贯彻执行法律的活动,而公安机关是一个可以行使行政执法权、刑事执法权的特殊部门。而公安执法规范化则要求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律进行行政和刑事执法活动,达到保护公民权力和自由、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捍卫国家法律和法律尊严的目的。
一、公安执法规范化的根本定位:法制国家逻辑
法制国家怎么可能?怎样保证法的实施?怎样回应公安执法行为?……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