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法治思维培育机制研究
——以吉林省为例
2016-02-01丁一航
法制博览 2016年24期
丁一航
东北师范大学,吉林 长春 130024
村干部法治思维培育机制研究
——以吉林省为例
丁一航
东北师范大学,吉林长春130024
摘要:发展农业现代化不仅仅体现在经济增长,环境治理等方面,更体现在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法律信仰的树立等精神内涵方面。“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树立法律权威,离不开对法律的信任与运用。只有把培育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树立法治意识置于法治建设全局的重要位置,才能让法治在农民心中生根,在社会中运行生效。中国有将近九亿农民,要实现依法治国,实现整个中国法治现代化就必须要实现农村法治现代化。而在农村,村委会越来越发挥着重要作用,那么村委会干部的法律思维运用能力关乎着农村法治化的发展,因此本文着重研究村干部法律培育机制问题。
关键词:法治思维;村委会发展;思维培育
一、法治思维的概念分析
(一)法治思维的内涵
“法治”一词最早起源于先秦时期法家的政治思想,主张以法治国。而随着时代发展,法治的理念再次成为中国社会的重要指导思想,甚至于上升为治国原则。继而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治思维是指人类中遵循法治的原则、精神、理念、要求和逻辑的思维习惯和方式,它是对于法治比较理性的认知过程,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也就是可以理解为“法治思维方式”。
(二)法治思维的基本特征
第一、法治思维的主体与公权力的主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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