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安全保障的加强
2016-02-01何光铭
法制博览 2016年24期
何光铭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081
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安全保障的加强
何光铭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1
摘要:加大进入法院的安全检查力度,增强司法警察的作用和主动性,视情况在法官会见当事人时录音录像,开展培训以增强法官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意识;在法律完善方面,《法官法》第8条与《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具体化、全面化,在《法官法》与三大诉讼法中增加有关保护法官近亲属的规定,升高扰乱法庭秩序罪的法定刑、增设打击报复法官罪。
关键词:法官履职保障;人身安全保障;司法警察
保护法官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是法治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现有的保障措施包括事前防范、事后惩罚与抚恤金救济,其中事前防范存在法院安全检查不严格、法官外出执行任务缺乏有力的安全保护措施、法官会见当事人时不录音录像、法官自身安全意识欠缺的问题;事后惩罚机制中,《法官法》与《刑事诉讼法》对侵害法官人身安全的行为列举不够全面,《法官法》与三大诉讼法对保护法官近亲属人身安全没有明确规定,《刑法》对扰乱法庭秩序罪设置的法定刑较低。
英国学者罗恩·克拉克提出的环境预防理论包括两个方面:犯罪的情境预防(Situational Crime Prevention),方法包括增加潜在犯罪人对实施犯罪的困难程度的认知、增加潜在犯罪人对犯罪被发现的风险的认知、减少潜在犯罪人对犯罪回报的认知等方面;基于环境设计的犯罪预防(Crime Prevention through Environmental Design),方法包括区域强化、进入控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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