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法学课堂讲授法的思考
2016-02-01闻书宁
法制博览 2016年17期
关键词:有效教学
杨 阳 闻书宁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 沈阳 110034
关于行政法学课堂讲授法的思考
杨阳闻书宁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沈阳110034
摘要:讲授法是教学历史上最为主要和传统的教学手段,始终是经济可靠并有效的教学方式。课堂讲授法传统系统的、连贯的法律知识,但教学过程过于严肃,不利于甚至扼杀了学生思维的碰撞,出现对法律知识的死记硬背,不符合现代法律教育的目的。应该在吸收其他法律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法和诊所教学法等实践教学法的优点基础上完善课堂讲授法,克服单一讲授存在的缺点和学生被动学习的问题。
关键词:传统方式;课堂讲授;有效教学
在传授社会生活经验和生产经验的实践活动中,讲授方法是一种古老的、应用最为广泛的、知识覆盖面积最宽的传统教学方法。随着社会进步和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讲授方法不断发展成为最严谨的教学方法并盛行于各类学校。
一、课堂讲授法之优势
课堂讲授法可以使得学生们在较短时间内获得较多系统并连贯的法律知识,符合我国目前法律教育的状况。采用课堂讲授方法,一个主讲教师面对几十甚至上百位学生,最大优势就在于可以在有限时间里面最大限度使得更多学生受益。法学院主要以课堂讲授方法来解决教师与学生质量数量不平衡的问题。在国外法学院中,课堂讲授方法也是学生们获取权威教授传授知识的唯一机会。课堂讲授过程中的教师,有充分的主动性,易于控制所传递的知识内容,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向学生们传输很多知识,是学生获取任课教师劳动成果的捷径,在时间上是最为经济的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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