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法律问题研究
2016-02-01刘明皓
法制博览 2016年19期
刘明皓
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继续教育部,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5
高等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法律问题研究
刘明皓
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继续教育部,黑龙江哈尔滨150025
摘要:高等学校学生伤害事故近年来不断上升的趋势十分明显。通过对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法律滞后及理论缺失等问题的分析与研判,诉求法律的健全、理论的完善及其具体操作层面的对策体系构建以解决这一困扰高校的难题。
关键词:高等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法律问题;对策
一、引言
近年来,高等学校的办学规模日益扩大,不断增加的学生数量给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和严峻挑战,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2004年的“马加爵杀人案”、2010年“李启铭校园肇事案”以及2015年底刚刚尘埃落定的“复旦大学投毒案”等。同时,伴随我国法治建设步伐的加快,不断增强的公民维权意识致使因学生伤害事故引发的法律纠纷也越来越多。而各方在这一问题上却对校方的责任存在模糊认识,特别是社会舆论往往把责任归结为校方在教育教学管理上的疏漏,使高校陷入不应有的舆论“误区”,从而导致校方责任“泛化”和形象受损,学校责任加重、经济压力增大的趋势愈来愈明显。造成这一现状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法律的滞后、理论的缺失,又有具体操作层面的对策体系构建的不足,尤其是预防、赔偿救济等机制的欠缺,这使得学校、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主体长期处于十分困惑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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