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语文教学中思维的“产生”与“表达”
2016-01-21崔香一李修乐
中国教师 2014年8期
崔香一+李修乐
在新课程改革的背景下,高中语文教学须注重学生思维的“产生”与“表达”。
思维“表达”(即“写”和“说”)体现了思维“产生”的清晰与否和正确与否。本文旨在结合高中语文教学,从思维的“产生”和“表达”两方面进行探讨。
一、思维的“产生”
思维的“产生”既需要教师的循循善诱,又需要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因此,“诱思”(启发、诱导学生主动思考)是高中语文教学中师生双边活动的最好诠释。
1.预习中的“诱思”
预习是学习的“前奏”,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实现学习目标,教师须疏导学生的思维。就高中语文教学而言,教师要让学生明确各种问题的预习范围。例如,文体不同,预习目标、方法就不同,因此,只有明确文体,才能确定预习策略。通过教师的“诱思”,久而久之,学生就会形成固定的思维模式,从而逐渐学会常规性的预习策略,并具备独立解决同类问题的能力。
2.教学中的“诱思”
为了更好地启发、诱导学生的思维,教师须在课堂上恰当地引领学生的思维。例如,在教学话题作文时,教师必须关注话题作文的立意,从而引导学生选择适宜的写作材料和恰切的表达形式。只有这样,作文的立意才能切合题意。
3.思维的“整合”
在启发、诱导学生的思维后,教师应给学生留下思维的时间和空间,即让学生从容地分析、综合、判断及梳理知识,也就是思维的“整合”。根据布鲁姆的“掌握学生”理论,教师应树立为“掌握而教”的教学思想,学生也应“寻求对自己价值肯定的承认”,即为“掌握而学”,只有双方达成这一共识,课堂才不是互相拥挤、排斥的空间,而是一个有益于思维“整合”的适宜而宽松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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