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制度改革
2016-01-21李苏晋
中国经贸 2015年24期
【摘 要】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和依托,在我国社会经济各领域中发挥着日益显现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实施的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进程,激发了社会活力,但同时对行业发展与管理也带来了新的挑战。笔者具体分析了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在操作中的难点,提出了完善社会组织登记与管理的对策,以期为相关管理人员提供借鉴。
【关键词】社会组织;直接登记;问题;对策
近年来,我国的社会组织持续发展,规模不断扩大。上世纪80年代,我国的社会组织仅有4000余个,而根据民政部发布的《2014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已有社会组织60.6万个。社会组织正在不断进入我国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和民主政治的各个领域,为推动社会发展发挥日益显现的作用。近年来,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改革作为激发社会活力,推动社会治理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对社会组织的发展产生了重要作用。
一、社會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制度的基本情况
长期以来,我国对社会组织实行双重管理登记制度,即社会组织需要接受登记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双重审核、双重负责和双重监管。社会组织向民政部门提出登记申请之前,需要先获得所在行业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这一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为了建立严格的监管体系,但却在实践过程中增加了社会组织成立的门槛和难度,最后不但没有完全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反而催生了一批得不到政府认可的“非正规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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