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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示部字与原始祭祀

2016-01-13张甦

读写算·教研版 2016年1期

张甦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6)01-293-02

《说文·示部》收录60字并13个重文,其中大部分都与祭祀有关,通过对它们的研究分析,可以窥见从先秦到秦汉时代人对于祭祀活动的重视以及当时祭祀的发达。再结合以甲金文字以及文献资料,我国古代原始宗教的大体轮廓就展现在我们面前了。

一、从“示”字说起

示,天垂象,见吉凶,所以示人也。从二;三垂,日月星也。关乎天文,以察时变。示,神事也。

这个解释是许慎根据示的小篆“ ”得出的,而关于“天垂象”的说法则反映了当时流行的“天人感应”说。

示,甲文作 ,通常说象祖先神主之形。据康殷先生在《文字源流浅说》中考证:示( )就是原始宗教灵物崇拜时期所常见的灵石(dolmen),又叫桌石。……一曰:大夫以石为主。

这种用石头作成的神主其实就是“示”。“ ”字又加上了一个更明确的义符“石”,以强调专指石制的神主,与更常见的木制神主相区别。

“示”字后来泛指一切神祗,是祭祀对象的统形,因此有关祭祀的字多从“示”。即使有的在甲、金文中并不从“示”,到了许慎的时代也增加了义符,如祖,本作“且”;祗,本作“氏”。“示,神事也”就是关于“示”以及从“示”诸字意象最好的概括。

“示”部字概括了祭祀活动的方方面面,具体说来,可以分为祭祀对象、祭祀活动和祭祀反报三个大的分支。

二、祭祀对象:示、神、祗、社、祖

上文已经说过,“示”是祭祀对象的统形。而在具体的祭祀活动中,还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祭祀对象。

神,天神,引出万物者也。

祗,地祗,提出万物者也。

社,地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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