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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灶是企业低价,病理是政府失责

2015-11-26

南方周末 2015-11-26
关键词:发电厂企业

政府作为垃圾处理的责任主体,降低价格就是推卸自己的责任。政府生病企业吃药,个别企业吃药整个行业中毒,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成了公众眼里的病人。

2015年10月29日报道《中标价腰斩,屡创最低纪录——垃圾焚烧低价抢标:“超出底线”》

郭云高

政府生病企业吃药

2015年迄今,一些地方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处理费中标价屡创新低。从5月份山东新泰项目中标价的48元/吨,陡然降至8月份安徽蚌埠项目的26.8元/吨,直至9月份江苏高邮项目再次刷新纪录:26.5元/吨。个别项目价格偏低也许不足为虑,但趋势令人恐惧。

未中标的企业指责刷新低价的同行,呼吁行业自律,但又竞相降价,裹挟了整个行业。舆论棒喝也不能唤醒整个行业走出这个“囚徒困境”。已有企业负责人担忧:“一些早期按照合理价格建成的项目,不仅无法按照协议进行合理提价,甚至还有依据这种低价趋势降价的可能。”也有地方政府在质疑:“到底是以前的企业忽悠了政府,还是现在的政府在忽悠企业?”

是什么导致了这种局面?真的是不良企业的投机和恶意吗?未必这么简单。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收益大致有两类:地方政府支付的垃圾处理费和焚烧垃圾电价收入。26.5元/吨,一个规模1000吨/天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每年处理约36万吨垃圾,地方支付的费用只有区区约960万元。而电价收入却超过5000万元——仔细分析不难发现,我国垃圾处理政策导向是:全国人民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基金帮助建有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地方处理当地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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