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与经济自由
2015-11-26
南方周末 2015-11-26
关键词:儒家
孟子讲过“百里可王”。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就可以做王了。轻徭薄赋会激励生产,老百姓能获得所创造财富的较大比例,人们会从四面八方归往过来,这个政治领导人岂不就是王了吗?
《盐铁论》反映,当面对官僚垄断时,儒家主流精英们会奋起捍卫儒家的基本原则。盐铁会议后,汉朝政府取消了对酒的垄断,也部分取消了盐铁专营。从长期来看,汉以后基本形成了市场经济制度和较低的政府税赋的经济结构。
盛洪 山东大学经济学教授
“天何言哉”和“惠而不费”
儒家的一个基本哲学精神是什么?
儒家有格物致知、正心诚意的传统,最可贵的是,对格物致知的有限性有深入理解,对非经验部分非常谨慎,保持敬畏。这导致了一种自然秩序哲学。
《论语》记载:“子曰:予欲无言。子贡曰:子如不言,则小子何以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这段对话非常精彩,自然秩序就在那里,遵从它就够了。这包含着儒家社会治理的基本思想,与经济学的基本精神一致。本文侧重讲经济自由与经济制度。
由于儒家有这种自然秩序哲学的取向,必然导致经济自由制度的取向。这种自然秩序的原则用到社会中,其倾向就是让社会自己运转,尽量不要干预。
孔子主张政府惠而不费。“子张曰:何谓惠而不费?子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老百姓认为什么有利就让他们去做,这不就是惠而不费了吗?老百姓认为市场有利,就去交易,进行平等谈判,自愿达成契约,不要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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