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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发现”之谜

2015-11-12许家祥

清风 2015年2期
关键词:反贪林彪职能部门

文_许家祥

“无发现”之谜

文_许家祥

据传,“九一三事件”后,林彪集团的主要骨干吴法宪在接受审查时,态度很好,有问必答;但只要问到林彪出逃情况,他一概回答“不知道”“无发现”。

吴法宪对林彪出逃是不是“无发现”,不是本文讨论的问题,倒是当今反腐斗争中的“无发现现象”值得研究。

报载,中央巡视组已进行4轮巡视工作,苏荣、白恩培、万庆良等高官腐败线索都是巡视组成员巡视时发现的。在揪出大老虎的同时,还发现了一大批厅局级及处级领导干部涉嫌违法乱纪的线索,发现了“会所里的歪风”“舌尖上的腐败”,以及一些领导干部超标准配车、多占住房和买官卖官、带病提拔等问题。

为什么这些问题中央巡视组能发现,而不少地方党委对眼皮子底下的问题却“无发现”?还有一些省市县的纪委、反贪、监察等职能部门,有大批工作人员和专项经费,其机构一年四季运转,其人员天天上班,对身边的腐败却也是“无发现”。

难道中央巡视组是“超人”“神仙”?地方党委和反贪职能部门都是瞎子、聋子、傻子?

其实,中央巡视组成员并非“千里眼”“顺风耳”,其招数主要是“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等“老一套”,可他们却能够“领命而去,满载而归”,让贪官原形毕露,闻风丧胆。而一些地方党委和反贪职能部门成员也并非眼神不济,他们对一些“秃子头上的虱子”看得清清楚楚,心里明明白白,只不过假装“无发现”而已。换言之,就是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凭腐败滋长蔓延。

何以如此?细细想来,这里面还真有难言之隐。实事求是地说,各级主要领导都是正常人,有的还是非常精明的人,不瞎不聋也不傻,他们对下面干部的情况心如明镜。问题在于,把下面有问题的官员抓出来并非明智之举,往自己管理的官员队伍里“扔砖头”,是干蠢事,不管“砖头”砸到谁,自己都有管理教育不力的责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犯不着“扒粪”,自己臭自己。基于这样的认识,所以一些地方领导就捂盖子,压制上访,不准监督,所以就“无发现”。

有一种说法:“鱼儿太多了,鱼竿甩到塘里,都不用鱼饵,就能钓上大鱼。”这可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试想,哪口鱼塘没人管?你把鱼钓上来,把贪官抓起来,能饶得了那“鱼塘老板”?

更重要的是,一些单位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自己就是贪官,有的还是下面小贪官的靠山,他们彼此彼此,都在一条船上。在这样的单位,贪官再多也“无发现”。因为,大贪官不会自己发现自己;周围的人害怕“穿小鞋”,不敢发现;下面的小贪官万一不小心被人发现了,大贪官也会在上面罩着、盖着,防止“拔出萝卜带出泥”。

看来,“发现”是真,“无发现”是假;“发现”是职能要求,“无发现”是自我保护的需要;“发现”是能力,“无发现”是道德品质问题。只要有私心或是害怕打击报复或是自己屁股上有屎,就是满仓的老鼠在粮仓里唱歌跳舞,他天天开仓,天天与老鼠勾肩搭背,那也是“无发现”。

中央巡视组的“发现”与下面领导和职能部门的“无发现”形成了鲜明反差,值得深思。

众所周知,中央巡视组是“反腐利剑”“贪官克星”,其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成效让人敬佩,但反腐是系统工程,也是长期任务,光靠中央巡视组是远远不够的。就算有100个巡视组,全国数千个省市县镇,也有大部分单位巡视不到。更何况,巡视组前脚走,后面的问题又可能冒出来。

从长远看,中央巡视组巡视应是威慑、查处贪官的一种形式,但不应是唯一的形式。中央巡视组纵有三头六臂、火眼金睛,也不能月月巡、天天巡,也查不尽所有的贪官。只有上级监督与同级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眼睛,随时随地都有“正常发现”,才是反腐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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