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灾难呼唤社会补偿体系的完善
2015-10-24秋实
中国社会保障 2015年9期
关键词:体系
公共灾难呼唤社会补偿体系的完善
当上海“12・31 ”外滩拥挤踩踏事件淡出公众视线之际,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再次震惊国人。相较于36人死亡49人受伤的踩踏事件后果,截至8月23日,瑞海爆炸案已导致123人遇难,失联50人,受伤者更众。
面对这样重大的公共灾难事件,祈福是远远不够的。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均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严查事故原因并追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面对这种重大的公共灾难事件,善后处置一个不可或缺的方面,是实施积极有效的社会补偿,包括医疗的供给、基本生活的保障、财产损失的补偿等。但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现状来看,已有社会补偿机制仍不足以应对如此重大公共灾难下的保障需求。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一般包括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但现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保障水平过低,对类似瑞海爆炸案这样的公共灾难作用有限。社会保险和社会优抚均仅限于特定对象,且受保障项目限制,只有属于保障对象的公共灾难中受害人才可以获得相应的保障。例如,在瑞海爆炸案中牺牲的消防员,被评定为烈士的,可以获得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倍的烈士褒扬金;还可以获得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符合条件的近亲属还可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
相较于优抚对象和工伤人员,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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