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处理城乡差异,务实推进医保制度整合
2015-10-24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研究课题组
中国社会保障 2015年9期
妥善处理城乡差异,务实推进医保制度整合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制度模式方面有诸多相同,但由于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分属两个不同的行政部门主管,两个部门分别制定政策、实施管理,不可避免会造成两者之间方方面面的差异。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分别施策、分割管理的格局,使得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差异也在不断增大。
比如为防范只有老年人参保、年轻人不参保等逆向选择问题,新农合采取以家庭为单位整体参保登记、整体缴费,而城镇居民医保则以个人身份参保登记、缴费。此外差异较大的还有,新农合药品目录有1100种左右(就各地平均水平而言),城镇医保则有2400种之多,后者是前者的两倍。因此,即使是在相同报销比例情况下,城镇居民医保的实际保障程度通常也比新农合高一些。同时城镇居民医保的诊疗项目范围还比新农合要大。
管理上更是如此,居民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与职工医保基本一致,更多强调第三方付费者(购买者)管理,即主要依托协议管理。近年来各地还将医保管理从医院向医保医生延伸,在管理中引入协商谈判机制,实行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应用网络实时监控技术等,即更强调基金安全,严格按照经办规程执行费用补偿。
相比之下,新农合的管理方式则更加强调卫生部门的行政管理,即“一手托两家”的行政管理方式。然而卫生部门对于医保基金的平衡更多依赖于行政命令方式调整,其对经办规程和标准化的强调都有限。……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