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中“丑”的艺术解析
2015-10-21魏毅
艺术教育 2015年1期
魏毅
【内容摘要】古往今来,人们对审美观的研究比比皆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学者们对各种艺术形态的“丑”进行了阐释。中国古代的学者认为“美”与“丑”并列,在艺术领域也出现了“美丑互换”“以丑为美”的创作典范。可以说,“丑”作为一种艺术手段,体现出特立独行的文化内涵和美学价值。
【关键词】传统文化 丑 艺术解析
在艺术范畴内,“美”与“丑”是一组对立的概念。古往今来,人们对审美观的研究比比皆是,从先秦时期的诸子百家到近现代的学者都对“美”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其研究结果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相比于“美”来说,人们对“丑”的艺术研究则乏善可陈。在心理上,人们已习惯了把“丑”置于“美”的对立面,“不是美就是丑”,而审丑也需要极大的魄力和胆量。其实,艺术领域中的“丑”早已出现,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学者们对各种艺术形态的“丑”进行了阐释。
一、“丑”与“丑的艺术”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丑”这一概念早已出现。早在先秦诸子时期,道家的鼻祖老子和庄子就认识到“丑”与“美”之间的对立关系。老子在《道德经》中云:“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而庄子则把“丑”这一意象进行了扩大化,包括“无用之用”的散木之“丑”,“齐万物”的“丑物”形象等。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们从文学艺术的角度阐释“丑”的概念,特别是对“美”与“丑”的关系进行认知。葛洪在《抱朴子》中认为“丑”即是“美”:“妍媸有定矣,而憎爱异情……故以丑为美者有矣,以浊为清者有矣,以失为得者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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