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三转”浅析
2015-10-21刘伟
新西部下半月 2015年2期
刘伟
【摘 要】 本文概述了国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现状,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问题进行调研和分析,探索国企在落实“三转”方面的有效途径:转职能,重在厘清职责定位,实现主抓主业;转方式,重在把握工作规律,创新工作方法;转作风,重在坚持自身过硬,求真务实。
【关键词】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这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一项十分重要的部署,既是今后一个阶段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新时期纪检监察部门找准职能定位、更好履职尽责的方向指引。“三转”新思想、新观点的提出,对我们国企纪检监察部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为此,作为基层纪检部门,对如何明确职能定位、落实“三转”这一课题,进行了积极的调研和分析。
一、国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现状
1、职责需要理清。一段时间以来,无论哪个部门牵头哪一项工作,都习惯性地把纪检监察部门列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组成单位名单之中,致使纪检监察工作领域过宽、战线过长,很多时间和精力被其他工作占据,“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影响了集中力量抓反腐倡廉主业。
2、越位错位需要扭转。在工作中,一些具体性、事务性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有时会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从而使纪检监察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最终成了问题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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