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法治中国”的价值意蕴及其当代实践
2015-10-21张甲哲
新西部下半月 2015年2期
【摘 要】 “法治中国”蕴含着解决中国问题的主体意识,凝聚改革共识,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保障。“法治中国”的当代实践主要在于加快推进依宪执政,建设法治政府,确保司法公正,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关键词】 “法治中国”; 十八届四中全会;价值意蕴; 当代实践
2013 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批示中,首次提出要把建设 “法治中国”作为政法工作的奋斗目标之一。“法治中国”虽然不是全新的概念,但经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产生了重大的政治、社会和学术研究的影响。而在2014年十月份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做出了一系列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部署,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指明了前进方向,同时在全党、全中国凝聚起建设“法治中国”的奋进力量。
一、“法治中国”的价值意蕴
1、“法治中国”蕴含着解决中国问题的主体意识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在当下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把“法治国家”的普遍性要求同我国的具体国情和社会制度联系了起来,运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提出了“法治中国”的法治建设目标,进一步发展和升华了“法治国家”的概念,蕴含了解决中国具体问题的主体意识,强调要针对中国的具体问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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