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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来源收入对农村居民消费行为的影响研究

2015-10-21谭洪业徐晓龙

当代经济 2015年16期

谭洪业 徐晓龙

【摘要】 本文运用1990—2013年的时间序列数据,以凯恩斯绝对收入假说为突破口,将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政府转移支付放到同一个计量模型中对农村居民消费行为进行研究。结果发现: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政府转移支付对农村居民消费都起着正向的促进作用,家庭经营性收入促进作用较大,工资性收入促进作用较小,财产性收入和政府转移支付只存在着十分有限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 消费行为 农村居民 收入来源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逐渐好转,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逐渐提高,消费的经济拉动力逐渐显现。但是,与投资和出口相比,消费对我国经济的拉动力较弱,经济贡献程度不够。“十二五”期间国家提出“扩内需、促转型、改思路”的政策,力图通过扩大内需来拉动居民消费,通过提高居民消费水平来拉动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当下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较低,存在较大的增长潜力,所以扩大内需的关键在于农村市场的拓展,扩大消费的关键在于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怎样有效地挖掘农村居民消费潜力,真实有效地提高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已成为影响我国整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西方消费理论由凯恩斯的绝对收入理论开始,经历了相对收入理论、持久收入假说、随机游走模型和预防储蓄等理论的发展,渐趋完善,在追求理论不断完善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对实际消费行为的全面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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