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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生态红线的城镇布局生态约束判别

2015-10-21李璇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 2015年19期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

李璇

摘要: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生态文明、绿色低碳成为城镇布局规划的重要依据。在株洲市域城镇布局规划中,从生态红线管控、生态环境治理、生态资源保护三个方面判别现状城镇的生态约束强度,为株洲市城镇布局提供支撑。

关键词:生态红线 新型城镇化 生态约束

1引言

当下城镇发展大多走粗放扩张、消耗资源、污染环境的老路,以资源环境的不可逆破坏为代价换取经济的发展。基于此,我国逐步将推进新型城镇化当做国家层面的战略任务。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核心在于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着眼农民,涵盖农村,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新型城镇化具有多方面的内涵,其实现也需要多维的理念、政策和途径,以生态文明审视、引领、支撑、调控新型城镇化并最终实现二者融合无疑最具紧迫性[1]。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2]的生态环境保护章节提到“合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扩大城市生态空间,增加森林、湖泊、湿地面积,将农村废弃地、其他污染土地、工矿用地转化为生态用地,在城镇化地区建设绿色生态廊道”。

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如何耦合生态文明和新型城镇化逐渐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姚士谋等[3]从地理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2个角度对中国新型城镇化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探讨;王新越等[4]建立了包括生态环境在内的8个子系统的新型城镇化评价体系,对山东省17个地级市新型城镇化水平进行了测度;孙晓冰[5]从低碳生态角度研究了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基于上述背景,在株洲市域城镇布局规划中,笔者尝试从生态红线管控、生态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治理三个方面对株洲市域生态系统进行研究,判别现状城镇的生态约束强度,以生态约束为依据对城镇建设规模、发展形态和开发方式的分区管控提出建议。

2 生态红线划定

生态红线是区域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对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6],判别株洲现状城镇生态约束强度首先需要明确市域生态红线边界。将位于城镇发展边界之外,具有保护城市生态要素、维护城市总体生态框架完整、确保城市生态安全等功能,需要进行保护的区域,划定为生态红线。

根据株洲市自然地理特征和生态保护需求,结合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各部门专项规划等,在市域层面划分出10种生态红线类型: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洪水调蓄区、重要水源涵养区、重要湿地、生态公益林、特殊物种保护区、高生态敏感地区。这10种类型的生态红线之间可能会有交叉,但基本覆盖了株洲市域生态最脆弱最需要保护和生态价值最高最值得保护的地区,对于红线类型重叠地区的管控按照其中管控要求较为严格的实施。

株洲市生态红线控制区总面积约4472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的40%,主要分布在市区东北地区、醴陵北部地区、株洲县南部军山地区、攸县酒埠江地区、茶陵云阳山和东南地区以及炎陵县的山地区。

3 生态约束判别

根据株洲市域生态红线空间分布、生态治理区空间分布、生态资源空间分布,以乡镇为单元判别市域各乡镇生态环境与生态资源保护压力,识别生态环境特别脆弱、生态资源特别丰富的生态重要型乡镇,从而为市域范围对于各乡镇的发展重点是保护性开发还是开发性保护提供依据

3.1生态红线约束

生态红线面积越大的乡镇,其生态约束也越大。根据市域生态红线划定结果,株洲市生态红线总面积2925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的26%。判定生态红线内生态保护区面积超过乡镇总面积50%的乡镇为生态红线保护重点乡镇,此类乡镇应加大生态红线保护力度,處理好城镇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此类乡镇市域共35个,包括大京乡、官庄乡、洲坪乡、丫江桥镇、八团乡、三河镇等。

图 2乡镇生态红线比例图 图 3 生态红线保护重点乡镇分布图

3.2生态治理约束

既有的城镇发展模式已然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系列的破坏,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矛盾激烈的局部地区,生态环境亟待整治。株洲市区清水塘等地区长期以来受重工业型产业结构影响存在着土壤重金属污染的问题,攸县在采矿业高度发展的同时忽视了对矿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导致采矿后矿区生态环境极度恶化,这两类人为原因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在株洲经济发展的同时亟需治理。根据土壤重金属污染范围和矿区带来的生态环境恶化地区的范围,判定这些生态亟需治理地区的面积超过乡镇总面积30%的乡镇为生态治理重点乡镇,这些乡镇在发展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对既已破坏的生态环境的治理和恢复。此类乡镇市域共桃水镇、黄丰桥镇、峦峰镇3个。

图4乡镇生态治理区比例图 图5 生态治理重点乡镇分布图

3.3生态资源约束

生态资源是城镇发展的基础性资源,生态资源丰富的城镇在发展过程中必须注重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水资源、森林资源和耕地资源是株洲市最重要的三类生态资源,株洲市水域总面积627.37平方公里,森林总面积,耕地总面积。判定水域面积超过乡镇总面积8%的乡镇为水环境重点保护乡镇,此类乡镇市域共10个,主要是湘江两岸乡镇和酒埠江镇;森林面积超过乡镇总面积80%的乡镇为森林资源重点保护乡镇,此类乡镇市域共20个,主要有醴陵北部官庄乡、株洲县南部龙潭乡和凤凰山林场、攸县东部山区乡镇、茶陵部分乡镇和炎陵南部大部分乡镇;耕地面积超过乡镇总面积40%的为耕地保护重点乡镇,此类乡镇市域共11个,主要分布于株洲县、醴陵市、攸县和茶陵。各类乡镇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应注重相应生态资源的保护。

以上述三种乡镇生态板块划分方法为依据,将生态红线保护重点乡镇、生态治理重点乡镇、水、森林、耕地三种生态资源保护重点乡镇整合到一张图上进行重新梳理和分类,判别出市域生态价值最高和生态最脆弱的17个生态极重要乡镇,这些乡镇建议把生态环境的治理保护保持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以开发性保护为策略,发展生态型产业。这17个生态极重要乡镇包括醴陵市的官庄乡;株洲县的王十万乡和龙潭乡;攸县的柏市镇、黄丰桥镇、峦山镇;茶陵的八团乡、潞水镇、桃坑乡;炎陵的十都镇、石洲乡、大院农场、下村乡、中村乡、平乐乡、龙渣乡镇。

4结语

生态文明是国家新型城镇化的必由之路,要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中心,全面提高城镇生态环境质量。通过生态约束强度判别影响城镇建设规模、发展形态和开发方式。

本研究从生态红线管控、生态环境治理、生态资源治理三个方面为依据提出株洲城镇布局的分区管控要求,其中生态红线面积超过50%的乡镇为生态保护重点乡镇;生态治理区面积超过30%的乡镇为生态治理重点乡镇;在生态资源方面,水面率超过8%的乡镇划定为水环境保护重点乡镇,林地面积超过80%的乡镇划定为森林保护重点乡镇,耕地面积超过40%的乡镇划定为耕地保护重点乡镇。综合上述因子分析,判别出株洲市域15个生态价值极重要的乡镇,在发展模式上建议把生态环境的治理与保护放在首位,以开发性保护为策略,发展生态型产业。

本研究提出了城镇布局规划中生态约束判别的理论和技术框架,可以对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城镇布局如何引入生态约束提供一定的借鉴,但判别方法中的比例关系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 沈清基.论基于生态文明的新型城镇化[J].城市规划学刊,2013(1):641-647.29-36.

2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Z],2014.

3姚士谋,张平宇,余成.中国新型城镇化理论与实践问题[J].地理科学,2014,34(6):641-647.

4 王新越,宋飏,宋斐红,于世远.山东省新型城镇化的测度与空间分异研究[J].地理科学,2014,34(9):1069-1076.

5 孙晓冰.山东省低碳生态新型城镇化问题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21(S2):92-95.

6燕守广,林乃峰,沈渭寿.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划分与保护[J].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2014,30(3):294-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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