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我国环境侵权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

2015-10-21李杨雪爽

华人时刊·中旬刊 2015年7期

李杨雪爽

【摘要】目前我国环境侵权现象日益严重,本文对我国环境侵权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进行分析,阐述了各种解决方式存在的不足,针对不足,分别从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处理与诉讼的角度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最后对这些解决方式进行衔接,使其形成协调统一的环境侵权纠纷解决机制,高效公正地解决环境侵权纠纷。

【关键词】环境侵权;纠纷解决机制;公益诉讼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7-096-01

一、我国环境侵权纠纷解决机制现状及不足

环境侵权,相对完整的表述为:因产业活动或其他人为原因,导致自然环境的污染或破坏,进而间接对他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或有造成损害之虞,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环境侵权是侵权行为的一种,但它在侵权的原因、主体、状态等方面明显与传统侵权行为相区别。环境侵权案件往往涉及范围广、受害人多、矛盾尖锐。环境侵权纠纷解决机制可以分为两大类:非诉讼解决机制与诉讼解决机。

(一)非诉讼解决机制

非诉讼解决机制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与行政处理。关于协商,双方当事人往往地位悬殊,很难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协商达成的协议没有法律效力,因此这种方式的成功率很低。民间调解对于受害方容易确定的小范围环境侵权的解决优势很明显,但是危害公共利益时,难以保证当事人不会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去牺牲公共利益。仲裁在立法上不完善,不管是环境基本法或者单行法都未明确把它作为一种解决纠纷的法定途径。……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