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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问题

2015-10-21何杰

2015年30期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长三角

何杰

摘 要:本文在研究了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背景、现状、发展方向、实现目标等一些主要问题后,根据国内外相关学者的一些观点和结论,寻找解决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主要问题的途径和建议。

关键词: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政府之手;市场之手

一、引言

长三角经济圈已成为经济学的一个热点问题,长三角经济圈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同时仍然存在了诸多问题,所以研究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进程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借鉴国际上已有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经验,需求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是十分有必要的。诺斯在《经济史中的结构和变迁》一文中指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实际上我们在讨论如何建立有效的制度来推动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实际上就是在选择发展经济时是选用“政府之手”还是“无形的市场之手”。这个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就会影响结果的不同。

二、现状

200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长江三角洲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两省一市”全境。“两省一市”国内生产总值占到了全国的近19%左右,远超过京津冀经济圈(9.95%)和珠江三角洲(9.90%)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引擎”,目前长三角地区的经济发展到了一个瓶颈时期,转变发展方式,研究区域一体化发展就显得尤为关键。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体现在:

目前中国的政府管理体系是垂直隶属而水平不隶属的。公共合作治理体系的缺失导致长三角在治理理念上无法跳出单一行政的圈子,依然囿于传统的“内向型行政”。目前政府主导资源的背景下,缺乏有效的区域领导机构的组织和协调以及统一的管理制度的规范和引导,加上不合理的政绩考核体制造成了地方政府各自为政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出现,而这种现象就影响了长三角地区整体的协调发展,严重制约了资源在区域内的高效配置。具体就表现在:

1、不合理的政绩考核体制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以来,中央政府对于地方干部的考核经历了从“政治挂帅”到“经济增长”为中心的转变。以经济指标的完成程度作为政绩考核和官员升迁的依据,这就导致了地方政府官员只注重本辖区的利益,对辖区经济进行不合理的干预。

2、基础设施建设重复低效

尽管近年来长三角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网络的快速建设极大地提升了区域可达性水平,但由于缺乏完整的区域综合规划,航空、铁路、公路、水运等不同交通方式间缺乏协调,空港、海港、铁路站点等换乘枢纽衔接不够,城际轨道交通与高铁建设未能充分整合,这对全面提升长三角的互联互通水平提出了巨大的挑战。把经济资源更多的投往基础设施领域,不仅会造成基础设施的重复、低效、浪费,投资拉动经济的边际效应呈下滑趋势,同时也会造成在投资过程中权力寻租行为和腐败行为时有发生,政府手中权利、资源掌握过多,使得地方政府投资时存在着权利寻租和腐败的空间。

3、各城市产业结构趋同、分布不合理

许多地方政府在规划地方产业发展时不顾自身的客观条件,争相发展高科技产业。产业同构是长三角一直都走不出的误区,其中在食品饮料、纺织、印刷、塑料、办公机械设备等产业方面,“长三角”江、浙、沪三地的同构率竟高达80%以上。

长三角地区三次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虽然已经提出若干年,但实际上尚未取得明显的成效,2014年南京、苏州、无锡的三产占比分别为55.8、47.2和47.1,而珠三角地区的广州、深圳、东莞的三产占比则分别是68.8、57.3、53.8,也就是说长三角的三大经济重镇的三产占比不仅与发达国家相比有着巨大的差距就是与珠三角地区相比,产业升级的道路任重道远。

三、对策建议

长三角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更多的是需要形成一个有活力的新经济圈,打破现在固有的不太合理的政府管理體制,跳出传统的“内向型行政”,建设沪苏浙长三角超级经济区,不能仅仅是如以往政府主导下的造城运动一样,大力通过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来拉动经济增长,也不能仅仅依靠中央大规模的优惠政策和投入。首先需要厘清政府、市场与制度三方面关系,综合把握来解决。需要明确:政府可以在这个过程中起引导作用,但是市场才是经济一体化的根本动力,制度则是一体化的保障。

(一)建立深化区域一体的公共治理体系

我们在解决政府公共治理难题,跳出传统单一的行政圈子时首先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我们如何来做,如何借鉴成功的经验来构建新的公共行政管理机制,解决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遇到的难题:(1)组建权威与谈判式组织。借鉴国外都市圈治理经验,可建立权威性组织,赋予其相应的资金支配权和审批权,以协调区域内重大问题。(2)多元化治理模式。培养各种以企业为代表的经济组织与以民众为代表的民间组织,充分发挥这些非政府组织参与决策咨询、舆论监督、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管理等作用,逐步向政府、企业、民间组织等利益主体共同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区域公共管理模式发展。

(二)完善平衡各方利益的协调机制

长三角经济一体化的实质,就是让生产诸要素能够在区域内自由流动,并且得到优化配置。意味着我们需要构建更加合理、更加体现出政府治理能力的考核机制。可以参考公司管理中的平衡积分卡的制度,建立属于政府公共治理的平衡积分卡,其中平衡计分卡中“平衡”的含义:①外部评价指标(如企业和群众对政府的评价)和内部评价指标(如政府治理等)的平衡;②成果评价指标(如管理成果、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等)和导致成果出现的驱动因素评价指标(如为建立区域经济一体化,取得治理成果的代价等)的平衡;③财务评价指标(如经济发展成果、GDP增长率等)和非财务评价指标(如企业的满意程度和民众享受到经济增长成果等)的平衡;④短期评价指标(如经济增长水平等)和长期评价指标(如经济、环境、社会等和谐度)的平衡。

(三)构建支撑全域开发的基础设施体系

在我们构建完善的区域一体化的公共治理体系之后,我们就可以通过协商、讨论的机制,发挥各地区的已有优势,构建空港、海港、铁路、公路、通信等多位一体、无缝对接的“网络化、枢纽型、多节点”基础设施体系,促进跨区域分工合作和功能互补,全面提升长三角三省一市全域范围共建共享和互联互通水平。打破以前的那种各自为政、各自建设,使得资源在低水平上重复、低效浪费。

(四)培育提升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

在建立了一体化的改革治理体系后,要突破地方行政分割,通过差异化功能定位优化各地产业布局,通过各地区协商,提出各自地区的产业振兴计划,加大对于自己本地区原有的优势产业的投资,通过专业化分工协作加强产业链协同水平,通过创新战略和人才战略,加大对于科技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的资金等配套设施投入力度,简化行政审批制度,实现要素高级化、产业高端化和集群高度化。(作者单位:云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 汪后继.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演进规律研究[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6).

[2] 曹宏苓.长三角经济一体化的现状、困惑与制度机制的创新——对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经验的借鉴[J].南京社会科学,2008(5).

[3] 叶必丰.长三角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法制协调[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6).

[4] 李庆华.长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制度建设—基于政府间磋商机制的研究[J].现代管理科学,2007(4).

[5] 郭晓合.制度创新与长三角区域经济发展研究[J].经济纵横,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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