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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农村民间金融市场的思考

2015-10-21韩妮

2015年30期
关键词:民间借贷

韩妮

摘 要:当前,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更趋向利润丰厚的大企业,这使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困难问题变得严峻。农村民间金融增加了农村资金供给,解决了大部分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急需借钱的问题,使中小企业有了可以投入生产的资金,给我国农村经济注入新鲜血液。本文通过对农村民间金融供给进行分析,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可以促进农村民间金融和正规金融共同发展,使我国农村经济更稳健的发展。

关键词:农村民间金融;正规金融机构;民间借贷

一、引言

由于农村民间金融市场有资金获得便利、资金使用灵活、一般无需担保、资金可以长期使用等优点,使其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但是不得不承认农村民间金融供给仍然有许多不足。

二、农村民间金融市场供给的局限

(一)民间借贷的利率失控

民间借贷的敏感点是利率,发生争论的焦点也是利率。银行利率是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而市场利率则是根据受物价水平和供求关系形成的。中这就不禁受银行导向,不利于市场发挥利率导向作用。不管怎样,民间借贷的利率应该是根据市场情况决定的。

(二)农村民间金融潜藏着金融风险,容易滋生个人非法金融问题

民间借贷以高收益成为民间投资者的新宠。由于政策的限制,民间借贷向地下钱庄转变通过非法集资再以高额利息转借急需用钱的农户或农村中小企业。

(三)农村民间金融给国家宏观调控带来困难

1.由于缺乏对于贷款的贷前、贷中、贷后的调查与监督,且其运作程序严重不符合金融管理的要求,金融管理当局很难得到真实有效的金融信息,不利于国家制定切合实际的金融政策。

2.农村民间金融未纳入正规金融,使大量资金的“体外循环”,而这些资金的规模根本无法统计,不利于国家制定准确的货币政策。

3.一些效益不好、污染环境严重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投资项目的企业很难在正规金融那里获得贷款,而民间金融为了高额利息很乐意向这些企业提供资金。这不仅助长了受限企业的发展,造成资金得不到优化配置,而且不利于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政策的实施。

(四)农村民间金融目前没有得到法律的保护

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保护,民间金融只能处于半地下状态。这使得农村民间金融步履维艰。

三、农村民间金融供给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农村正规金融供给不足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农村金融已经逐步形成了一个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为主导,政策性金融为补充的分工协作的框架。①但是这些正规金融机构与农户、农村中小企业之间所发生的业务大部分局限于储存业务,资金借贷业务很少。

(二)农村民间金融的来源

农村民间金融大部分是农户通过劳动储蓄的资金和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其中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主要是个人或多人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部分农村金融机构信贷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资金、乡镇和村干部以及一些有贷款能力的个人到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这些资金一旦难以收回,农户的血汗钱将付之东流,生活很可能陷入窘境,正规金融的资金市场也会受到影响,个别投机者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这给家庭和社会都会带来不好的影响。

(三)农村民间金融内部管理的缺失

民间金融属于典型的关系型借贷,债权人往往碍于情面没有与债务人签订合同。同时没有建立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审计稽核等必要的制度,难以计算民间金融的数额,不利于对其经营状况进行分析,形成科学的产品结构。对于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借款用途缺乏审查,增加了坏账的比率。

四、解决农村民间金融供给问题途径和建议

(一)明确农村民间金融的合法地位

农村民间金融长期存在有两方面的原因:民间金融出现在金融供给短缺的背景下,较好的适应了农村地区的需求。尽管现在的法律政策对农村民间金融仍然采取相对严厉的态度,但农村民间金融并不等同于非法金融,因而不能对其进行简单的取缔。

(二)为农村民间金融提供制度保证

在农村民间金融的发展中,制度是必要的保障。提供制度保障,通过确立合理的产权保护、放松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让各种符合农村经济需求的金融机构充分竞争,使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在合法有序的竞争中实现。

1.合理的产权制度。要想农村民间金融实现经营和管理的规范化,主要在于产权改革。产权制度应保护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还应该注意鼓励个人参与农村民间金融,对其股权不限,并按其股权的大小来赋予其权利。

2.市场退出制度。市场退出制度就是通过构建金融机构破产制度,让竞争的失败者退出金融领域。②我国农村民间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方式可以选择关闭、解散和破产,在东部沿海农村由于经济发达,这几种方式都可以选择。而西部地区的农村由于经济落后,可以考虑关闭和解散。

3.金融监管制度。金融监管是确保金融业规范经营的重要手段。为了降低市场失灵的次数、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金融监管需要建立專门的行为准则。

(三)引导民间借贷利率适度回落

民间借贷的利率高有很多原因比如:成本高、风险高、供不应求、农村民间金融竞争力低等。确立法律保障和制度保障后。我们还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降低民间借贷的利率:

1.缓解农村资金供求矛盾。正规金融的商业化和农村资金的大量外流,使农村民间金融利率居高不下。当前应该完善相关制度,增加农村政策性资金的供给。

(1)要求正规金融机构吸收的农村存款以一定的比率发放农村贷款。(2)提供税收优惠。对正规金融机构发放的农业贷款给予减税或免税的政策鼓励。(3)组建政策性保险机构,提供农业保险,以增强农户和农村企业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冲击的能力。

2.增强农村民间金融市场竞争性。农村民间金融本身就具有无抵押要求、关系型信贷、重复交易等特点,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面对农村民间金融改革,应该发扬它的优点,去除它的缺点。对于资金充足、管理科学的农村民间金融机构给予认可,颁发相关的证书,使它们能够脱颖而出。

(四)优化农村民间金融的供给环境

1.完善农村信用中介体系。信用中介的完善不但降低了民间借贷的金融风险,而且使资金能够得到优化配置。因此,国家应积极寻找突破口,鼓励发展多层次的金融咨询服务等信用中介。

2.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农村民间金融的稳健运行离不开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有利于降低农村金融风险和资金的优化配置。

可以首先建立社会综合治理机制。社会综合治理机制稳定了,信用环境会更加和谐。其次建立农村信用等级评审机制。各级政府可以逐步评估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企业。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方便农村金融机构避开风险发放贷款。再次建立失信约束惩罚机制。完善舆论监督制度和制裁制度,使失信者在经济、法律和道德上付出代价。

3.加强民间金融行业自律。行业自律是通常是同一行业的组织或人员组织起来的,通过制定共同的规则,实现行业内部的自我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以保护各个成员方的利益。③同业自律组织可以方便各农村民间金融的信息交流,形成良性的竞争环境,有利于保障农村经济的稳定。

五、小結

农村民间金融在整个金融中的弱势地位既无力帮助解决“三农”问题,又使农户在生产经营和生活中的巨额资金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导致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反过来,落后的年农村经济会导致农村资金的不足和农村民间金融的弱势。这种恶性循环必须通过制定对策进行解决。通过前面的建议,可以促进农村民间金融合法化、正规化。从而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它独特的作用。

注解:

① 《如何完善我国的农村金融体制》

② 陈明;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制度研究[D];南昌大学;2007年

③ 李长健等.市场信用的生成及主体行为维护问题研究

参考文献:

[1] 谢鲁江.论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状况[J].广东: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5

[2] 杜静.应当积极发展民间金融[J].河北:金融教学与研究,2005

[3] 张玉凤.我国农村金融边缘化问题的思考[J].福建: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

[4] 刘文朝.农村民间借贷与建立金融协会研究[J].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

[5] 冯兴元等.民间金融风险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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