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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研究

2015-10-21张洁

2015年30期
关键词:再就业失地农民城市化

张洁

摘 要:在我国城市化的进程中,出于发展的需要,大量的农用土地被转化为工业建筑用地,这导致很多农民失去了其赖以生存的土地,由此产生了一个新兴的弱势群体人群“失地农民”。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就意味着工作、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失地的影响是关乎生存的,因此对有关失地农民再就业的问题进行研究是十分必要的。本文首先介绍了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现状,接着从农民自身以及政策等深入分析了失地农民面临的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最后,本文从个人、企业、政府、制度、经济等方面提出了政府在解决失地农民面临的问题时,应采取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城市化;失地农民;再就业

随着我国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日益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失地农民的数量不断增加,相关数据显示出,每年我国至少会有250-300万亩的农村土地被征用,至少会新增400多万的失地农民。这些自谋职业的失地农民,大多都是年龄偏高、文化素质偏低、缺乏再就业职业技能的,在各个工作岗位上的竞争都处于劣势,工作难找,收入偏低,失地农民就业问题是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发展的大问题,国家及整个社会都必须给与高度的关注和认真的对待。失地农民的利益应该得到切实的坚定保障和关怀,对其的补偿应公正合理,对其的就业问题更要高度关注。

一、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再就业现状

(一)失地农民的概念

失地农民即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其所承包的农用土地被征用于它用而丧失土地的农民。失地农民类型多种多样,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在失去土地期间,其年龄超过劳动年龄的农民,或由于其他原因自愿退出劳动力市场的人员,属于非经济活动人口。第二类是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工作的失地就业人员。他们中一部分人在失去土地之前主要从事其他非农工作,其家庭收入主要来自于非农收入,对于土地的依赖程度较低。另一部分人员在失去土地的同时,政府以安置就业的形式安排就业。

(二)就业的概念

国际劳工组织对就业的含义基本表述为:就业人员是指具有劳动能力、能运用生产资料从事合法社会劳动、并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国际劳工组织还建议,只要在参照期内工作时间达到或是超过了一小时就被视为“有工作”,这就是所谓的就业“一小时标准”,这个标准已经普遍被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所接受。目前我国也是基本上采用了国际劳工组织的定义。

(三)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再就业总体情况

1、失地农民再就业的渠道少

有关数据统计显示,当前失地农民的再就业状况不甚乐观。由于政府和社会企业的就业安置能力十分有限,而失地农民自身条件限制又多,失地农民的再就业渠道相对狭窄。当前,相当大的一部分失地农民正处于失业或是半就业的状态,无地、无业、无生活保障的“三无农民”在城乡结合地区表现得尤为明显。

2、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岗位少

据有关调查,当前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岗位数量也很严峻,具体来说:由于自身文化素质相对较低,职业劳动技能相对较差,农民失地后大多只能够从事些简单的劳动,但是这部分岗位的工资标准整体较低。主要都是些企業的保洁员、清洁工、服务员等,其整体水平从各个方面来说都相对较低。

二、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失地农民思想观念落后技术素质偏低

失地农民的思想观念相对比较落后,受教育水平偏低,失地后再就业意愿不强,缺乏再就业的自觉主动性,没有自主创业的积极性。部分失地农民由于没有对自身客观准确的定位,没有对当前就业市场适时清晰的认识,导致无法与接受高等教育,年轻热情的大学毕业生比较。失地农民自身技术素质普遍偏低,失去了土地,没有其他技能的失地农民便失去了收入来源。大多数农民的文化程度都不高,文化技术和劳动技能都想对于城市岗位竞争者差很多,在工作岗位的竞争中处于极大的劣势。

(二)经济结构方面不合理

我国当前产业结构分布不合理。我国长期以来的地区发展不平衡现象最直接的结果便是因地制宜,产业结构地区性差异分化明显。第三产业在我国的发展情况还不是特别理想,能够提供的就业岗位实在不多,本身技能素养就不高的失地农民想要有一席立足之地甚是困难。再就业甚至就业远远难以敌过失业。

(三)社会帮持力度不够

首先,社会对于农民失地后再就业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制定行之有效的再就业岗位安排计划,没有建立足够高效广泛的再就业信息平台,没有给予强有力的资金扶持。此外,社会对于失地农民再就业存在着一定的歧视现象,本身对于农民来说,其适应社会的能力是无法与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相比的。

(四)政策制度方面存在缺陷

1.产权制度征地制度不合理

首先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不健全,权力不明晰,主题不明确,有些土地成为村集体领导人所有,导致腐败、寻租活动。征地后的补偿额度太低。土地征用的补偿费用是农民未来生活的保障,补偿款过低影响农民未来生活。征地补偿款发放不规范。

2、失地农民难以得到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保障

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至今尚未建立起来,农民没有纳入保障体系。众多的农民失地后都不能像城市职工失业后一样享受到社会保障,这也是城乡二元体制最直接的体现。农民时刻为教育、医疗、养老等事情担心着。

三、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解决对策的几点思考

(一)个人层面上

1、失地农民要努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革新自身思想观念

失地农民要正确看待城市化,客观认识国家集体对土地的征用,明白自身处境,摒弃旧观念,消除依赖性,加强学习,增强自身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失地农民要认清当前激烈的社会竞争,积极参加各种相关的再就业培训,认真学习文化知识,努力培养先进的劳动技能。

(二)企业层面上

城镇企业在招聘时,不影响发展的前提下,也尽可能多的招录失地农民。促进城郊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在被征地的城市周边或农村鼓励兴建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增加更多的用人岗位来吸收失地农民。针对失地农民的劳动技能缺失问题,企业应该给予必要的上岗培训,促进失地农民的劳动技能素养,以便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工作岗位。乡镇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为失地农民提供更多的再就业岗位。

(三)社会层面上

加强全社会对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的重视程度人们普遍缺乏对这一特殊群体的正确认识,首先应该将失地农民的身份资料进行登记,以便在对他们进行再就业帮助时可以更快捷直接。社会各界应该通过媒体、群体观察、网络等手段提高大家对失地农民的关注度,引起各方的足够重视。

(四)政府层面上

从制度方面来说,要完善征地制度,健全征地程序,提高征地补偿,确保补偿款及时到位,保证在征地后不至于导致农民失地后难以维持正常的生产生活。改革户籍制度,设立全国统一的一元户籍制度,消除户籍政策的壁垒,充分放权,发挥市场对劳动力的调节作用。

从调整产业结构来说,要调整改革产业结构和发展规划,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鼓励促进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发展,容纳更多的就业岗位,其次,完善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周边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方便失地农民的日常生活,同时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从政策方面来说,制定针对失地农民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和补贴计划建立能鼓励和促进失地农民自主创业的政策,设立专业的咨询机构供失地农民进行创业咨询,政府财政上对于自主创业的失地农民进行资金补贴,并对成功创业创收的失地农民予以奖励。鼓励企业发展扩大就业岗位,尽可能多的招收失地农民。对于优惠招收失地农民上岗的企事业单位予以优惠贷款、减免税负、资金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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