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共财政扶持民办高等教育研究
2015-10-21姜立
商 2015年37期
姜立


摘 要:基于对辽宁省民办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考量,在公共财政视角下,加大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扶持力度,既是因为民办高等教育在促进教育公平、培养社会人才、提供就业岗位、整合社会资源等方面的巨大贡献,也是因为公共财政扶持民办高等教育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现实的可能性。
关键词:公共财政;民办高等教育;辽宁
公共财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政府收支活动模式或财政运行机制,国家以社会和经济管理者身份参与社会分配,并将收入用于政府公共活动支出,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1]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公共财政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分配、调控经济和监督管理等职能。就高等教育资源的市场配置而言,在公共财政资源充裕的前提下,应该逐步增加对包括民办高等教育在内的整个民办教育领域的扶持力度,以增加促进教育事业的公益性。
一、辽宁省民办高等教育的贡献
(一)有效扩大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促进了教育公平
辽宁省的普通民办高校從2003年的5所增加到2012年的17所,独立学院在经过一系列的规范举措之后,调整为18所;两者共占全省高校总数的31.25%。普通民办高校在校生数也一直处于稳定的增长状态;2012年,民办高校在校生数达到17.46万人,占全省高校总在校生数的1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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