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良性运行研究
2015-10-14吴玉珍母婷
理论观察 2015年3期
吴玉珍 母婷
[摘 要]在互联网时代,传播技术发生巨大变革,引起了音乐产业主体之间利益失衡。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通过对非会员著作权人作品同会员著作权人的作品概括授权,致力于解决许可效率与传播效率之间的矛盾,并增强非会员的博弈实力,保护著作权人利益,具有独特的功能价值。
[关键词]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传播效率;许可效率;音乐产业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5)03 — 0024 — 03
一、问题的提出
著作权法律体系随着传播技术的进步不断做出调整。著作权制度的变革又以音乐著作权先行,原因在于音乐著作权对传播技术的变化最为敏感,音乐作品的利用范围和方式与传播技术直接挂钩,传播技术越先进,利用范围越广、利用方式越多元,相应的,对音乐作品利用的法律规制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
(一)网络传播改变了音乐产业运行既有结构
网络技术的普及使得提供传播媒介服务互联网产业主体迅速崛起,前互联网时代音乐作品主要依靠唱片公司出唱片的传播模式迅速被分流,网络传播成为新技术条件下的主力,在网络环境免费下传输和下载数字录音制品、大规模数字录音录像制品免费利用成为常态,在线交互传播成为包括智能手机在内的移动终端用户获得音乐的主要渠道。传统的依靠唱片公司发行唱片支撑起来的音乐产业运作模式逐渐被这种用户在线免费自主选择数字音乐的互联网商业模式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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