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式消费法律问题研究
2015-09-15李成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5年7期
摘 要:预付式消费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逐渐成为一种时尚的消费方式,被更多地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消费领域。由于预付式消费在我国起步较晚,因而在发展过程中还有诸多法律问题尚未解决,如在法律规制方面的问题与消费主体方面的问题。无论是考虑到消费者的弱势地位,还是为了维持社会正义的需要,必须结合国情和民情,将预付式消费这种新型的消费模式引导成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助推器。
关键词:预付式消费;法律问题;消费者保护
预付式消费法律问题错综复杂,涉及范围十分广泛,产生的原因也十分多元。按照不同的分析方式,学者们有不同的看法。在此,我们从参与人的角度分析,将预付式消费法律问题概括为以下内容并结合问题提出解决建议。
一、我国目前预付式消费中的问题
(一)消费主体的问题
预付式消费的主体包括经营者和消费者。经营者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而从事商品生产或者提供服务的人。预付式消费要求经营者有较高的诚信度,有完善的风险控制能力,有健全的补偿机制,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这些苛刻的条件与经营者传统营利职能相去甚远,许多经营者对于这些必要的条件不屑一顾,使得预付式消费本就不健全的准入机制被弃之一旁,预付式消费领域乱象丛生。其实,在《中国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法》里就对经营者的义务进行了法定的归类。但是,预付式消费中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新型、多元、复合的法律关系,使得原法律不能很好的适应预付式消费的市场需要,因此应当及时增补、调整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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