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中的税法完善对策
2015-09-10余敬梁亚荣
行政与法 2015年1期
关键词:建设
余敬 梁亚荣
摘 要:当前,建立城乡一体化建设用地市场,实现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地、同权、同价,已从理论层面上升到决策操作层面。而我国现行的土地税收制度还存在着二元税制、体系不科学、税种设置不全面、立法不规范等问题,这就要求相关制度做进一步的完善。在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框架下,土地税收立法理念急需从定位于国家利益、整体利益、工业利益、城市利益向公平、民生、资源有效配置方向转变。应从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税制、确立科学的土地税收体系、调整相关税种、规范税收立法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我国土地税收制度,使其能够对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起到保障作用。
关 键 词: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体化;土地税收;税收体系;开征土地保有税
中图分类号:D92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5)01-0099-05
收稿日期:2014-11-11
作者简介:余敬(1987—),男,河南信阳人,海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土地法;梁亚荣(1971—),男,广东茂名人,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房地产法学。
基金项目:本文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村宅基地市场的培育与规制研究”资助,项目编号:2012M511896;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农村建设用地法律制度创新研究”资助,项目编号:11BFX062。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立统一城乡的建设用地市场,国有土地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同价、同权,公平入市竞争。……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