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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施暴案频现网络:小小少年何来一身戾气?

2015-09-10蓝风

妇女生活 2015年10期
关键词:施暴施暴者暴力

蓝风

未成年人是弱势群体,一直受到保护,为此我们有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设置了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儿童部等专门机构,法院也特设少年法庭……社会从各个层面保护未成年人,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然而,从最近一年多来出现在网络上的多起未成年人施暴案来看,弱势群体里也有强势个体,他们以残忍手段欺凌比他们更弱的孩童,扇耳光、脚踹、烟烫、扒衣,甚至数人围殴一人。面对受害人的求饶与惨叫,施暴者不但无动于衷,还一边拍照一边嬉笑取乐,内心之冷酷,简直到了冷血的程度!然而就是这样的施暴人,对他人造成严重身心伤害后却往往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只因他们未成年!我们不得不深思,这些年幼的孩童何来一身戾气?在保障他们合法权益的同时又该采取什么措施给他们以惩戒?最重要的一点,如何避免这些孩子成为欺凌者?

网络频现未成年人施暴视频

2015年6月21日,一段初中生围殴小学生的视频被大量转发。视频显示,一名小男孩脖子和身上被绳索捆绑,数名年龄稍大的男生对他拳打脚踢,甚至将点燃的香烟头丢入他的衣服内。小男孩无处可躲,被逼到墙角后惊恐哭叫、求饶,男生再次用烟头烫小男孩手臂,并嬉笑不止。

该视频立即引起媒体和公众关注,中央政法委宣教室副主任陈里也在微博上转发并希望当地公安机关及网络运营商负起责任,给网友一个交代。很快,事发地浙江庆元公安部门介入调查,事情的经过随即浮出水面:2015年5月初,视频中被打男孩小毛(化名)与两伙伴一起到一间冷饮店偷窃,被店老板发现后,小毛与一伙伴逃离,另一伙伴被抓。被抓的伙伴并未如实供出同伙,而是谎称与陈某(即这段视频的拍摄者)等一起实施了偷窃。陈某得知后,叫上同伴找到小毛,要求其带路去寻找造谣者。寻人未果,他们找小毛要钱,而小毛身无分文,答应过几天从其父亲那里“拿”钱。几天后,陈某去找小毛拿钱,不仅没拿到钱,反而被小毛的父亲一顿责骂。一气之下,陈某等几个孩子将小毛强行带到一间废弃的简易房内实施殴打,陈某拍摄了殴打过程。

同样是6月,另一段未成年人施暴的视频“网曝江西省永新县女初中生打架”在微博广泛传播。这段视频最早发于22日,时长5分33秒,视频中多名初中生模样的女生出现。1名穿着牛仔裤的女生跪在地上面向5名女生。5名女生连番对下跪女孩扇耳光,边打边嬉笑并骂着脏话,而被打女孩一语不发,双手护着脸。接着,几个女孩用脚踹下跪女孩的背、前胸、肋部及手臂。下跪女孩试图起身时,马上被一女孩扯住头发,其余女孩则继续对其扇耳光、踹身体,一名黑色上衣女孩还拿起矿泉水瓶和拖鞋砸其脑袋……

据永新县多名网友介绍,该视频最先是被拍摄者发布在自己的QQ空间内,随后被传播开来。当地公安介入调查,通过官方微博“永新发布”通报事件发生经过:视频上的受害人黄某刚刚初中毕业,毕业前是学校的学生会干部,在学生管理中曾与刘某发生矛盾。刘某心生怨恨,和几名同伴于6月21日通过QQ把黄某约到县城,在金鼎大厦顶楼天台对黄某进行殴打并拍摄了视频。

同日深夜,一条四川资阳未成年少女遭多名同龄人扒衣的网帖在贴吧传开。曝光的多张图片显示,4名少女一起合影,其中一少女上半身赤裸,单手抱在胸前,还有一白衣少女一只手搭在裸身少女肩上,另一只手比画出剪刀造型……

一名自称知情者的网友透露,“扒衣”合影照片最早出现在一名“扒衣”女生的QQ空间里。该网友说,照片中4名女孩原本认识,被扒衣的那个女孩之前说了另3个女孩的坏话,遭到报复。

去年以来,发生在懵懂少年间的暴戾行为屡现网络。辱骂殴打、强迫脱衣、拍裸照、持刀威胁……这些原本在影视剧中才能见到的暴力情节,如今发生在中小学校园,发生在本应天真烂漫的孩子中间!施暴者手段之残忍,性质之恶劣,均超乎成年人想象。尤其有的施暴者,在让受害人承受皮肉之苦的同时,还热衷于炫耀“战果”,仿佛对方越痛苦他就越有快感。这种病态的行为,让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

少年暴力折射成人社会失序

古人云:人之初,性本善。每个孩子都是怀着一颗善良、友爱的心来到这个世界的,但上述案例中的孩子,小小年纪为何一身戾气?这就应验了另一句古话:性相近,习相远。随着各自生存环境的不同变化,每个人的习性就会产生差异。那些未成年施暴者不可能一开始就贪恋暴力,他们变得如此暴戾,不仅与自身法律意识淡薄有关,还与学校的教育偏颇有关,更与监护人的责任缺失及整个社会风气有关。总而言之,孩子犯了错,他生活的环境脱不了干系。媒体评论员王钟说,孩子的行为是社会秩序的折射;孩子怎么理解法律与道德,取决于成人社会创造了什么样的环境。

未成年人施暴案频发,家庭责任首当其冲。调查显示,施暴少年大都家庭情况特殊,有的是父母离异,平时缺乏家长管教;有的是留守儿童,父母外出打工,缺乏亲情抚慰;还有的父母关系紧张,家长本身就有家暴行为。

有样学样,这是民间的一种说法,意思是孩子很容易照着大人的样子学着做。小文(化名)是人们眼里的“问题少年”,他从上小学开始就爱打架,被周围人称为“打架大王”,上初中时更是不断升级武力,除了动拳脚,还用棍棒甚至匕首等凶器,同学们甚至一听到他的名字就不寒而栗,他也因此成为一群问题少年中的“老大”。大家有什么“摆不平”的事就找他。小文后来因打群架被派出所抓了起来。他的父亲去派出所保人时,呵斥了他几句,没想到遭到他当面顶撞:“我打架是跟你学的!你连自己都管不好,有什么资格管我?!”

原来,小文从小在充满暴力的家庭中成长。打他懂事起,他的父母就经常打架。说是打架,其实只是父亲单方面的行为,母亲只是做微弱的反抗。父亲爱喝酒,喝完酒回家就找碴儿,母亲成了他的拳击对象。小文常常在惊恐中躲在角落里看着暴力的一幕。后来,小文渐渐长大,对母亲受欺凌不再冷眼旁观,偶尔会替母亲说话,试图制止父亲的暴力行为,但结果却是遭到父亲的报复性殴打。小文从10岁开始被父亲家暴,直到14岁那年,已长得跟父亲一般高的他愤怒地向父亲举起了拳头。父亲在惊愕中将挥起的拳头停在了半空。从那以后,父亲有所收敛,但小文的拳头却再也无法放下。在与父亲的博弈中他已经学会了武力征服。在“拳脚外交”中,他的性格愈发暴戾。

施暴未成年人中,像小文这样受家庭影响的不在少数。有专家指出,不少父母忽视对孩子的教育。孩子长期得不到家庭关爱,就会采取极端方式来引起家长注意,而这时家长又会以孩子犯了错为由,以打骂的方式来“教育”孩子,久而久之,孩子就会变得心理灰暗、性格孤僻。特别是离异、家暴、留守环境中长大的儿童,其心理健康水平较低,尤其在青春期,孩子的情绪本来就不稳定,就更容易出现极端性格,有的攻击性强,容易将愤怒指向外界;有的缺乏安全感,容易有自虐倾向。

未成年人施暴案频发,学校教育也难逃其责。15岁的小丽(化名)因召集校外人员殴打同学而被开除,班主任受到牵连被学校通报批评后,愤愤不平地抱怨:“我早知道这个女伢不一般,早晚会出事!当初大家(指其他班主任)都不愿接收她,是学校硬塞到我班上的!”她所说的“硬塞”,是指两年前小丽从外校来插班的事。小丽上初一下学期时,她的父亲看她成绩不好,托人将她转到现在这所重点中学。她一转到新学校就被安排坐在最后一排。同学们大都两周调一次座位,而她的座位永远都固定在最后一排。她的个子并不高,在班上顶多算中等,比她高的同学有很多,她坐在教室最后排常常看不到黑板。开始,她以为自己是新来的,调座位时被老师疏漏了,便去办公室找班主任。班主任沉着脸说:“我们的座位是按成绩排的!”小丽哑口无言,转身离开时,她隐约听到班主任跟另一个老师的对话:“成绩这么差,我能接下就不错了,还来争座位!”另一个老师说:“还是你姿态高,接纳差生为学校分忧解难!”小丽的心顿时像大冬天被人浇了冷水,原来她是老师眼里的差生!再放眼看去,跟她坐同一排的全都是跟她一样的“差生”!老师是怕他们影响别人学习才有意这样安排的!

敏感的小丽后来发现,老师从不点他们坐最后一排的同学回答问题,从不批改他们的作业,他们可以上课看小说、玩手机,就是不来上课老师也不追究,只要不影响他人就行!小丽的心彻底凉了,她开始自暴自弃,上课经常睡觉,甚至逃课跟“差生”们一起出去玩,不时惹出是非来。后来她召集人“教训”那个女生,是因为那个女生是班主任的“得意门生”,曾趾高气扬地要跟他们“差生”划清界限。

在应试教育依然强势的教育背景下,许多学校为了追求升学率,一味地重视书本知识传授,忽略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对孩子的心理教育更是少之又少,甚至无视孩子心理感受,将成绩不好的学生硬性贴上“差生”标签,无异于将这类学生推向歧途。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宗春山表示,为什么暴力屡禁不止,往往是施暴者想弥补学校中学习、人际交流的失败,通过实施暴力来释放压力。

未成人施暴案频发,反映出社会管理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在接连不断的此类案例中,其涉事未成年人很多都经常出入网吧,有的事发地就在网吧。各地都相继出台了网吧等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的规定,但在利益驱动下,网吧、游戏厅、歌厅、酒吧等这些未成年人不得入内的场所,大都在门口装模作样地竖块牌子后堂而皇之地接纳未成年人,而相关部门在监管上也失之宽失之软,使得这些孩子小小年纪就进入娱乐场所染上江湖气。加上网络暴力游戏、网上暴力小说屡禁不止,无形中给一些原本个性偏执、性格暴戾的少年提供了施暴的蓝本。

保护与威慑须并重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法律的威严是至高无上的,任何人一旦触犯法律,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然而,很多未成年人施暴案曝光后,除极少数施暴手段特别恶毒、伤害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的案例外,其他施暴者并未受到应有的惩处,因为他们未成年。

江西省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李云龙说,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而且形式呈现多样化,很大程度上与“处罚从轻”不无关系。这种尴尬局面导致的后果不容忽视。一是对未成年受害者的伤害难以估量。十几岁的少女被连续殴打,扒去上衣,拍摄视频公之于众,造成的精神创伤可能终身难愈。二是助长了校园施暴行为。恶行发生后,一般都是采用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方式,教育手段为主,惩罚手段为辅,而且惩罚力度很轻。暴行的代价太小很难让这些施暴者放弃恶行并警戒模仿者,甚至为校园凌虐提供了样本。

对此,李云龙表示,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进行适当修改,未成年人犯罪应公开审理加大曝光。应该打破传统的“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式,媒体应该多曝光未成年人的暴力犯罪行为,曝光和惩罚应该及时进行,让他们有羞耻心,以达到道德教育的目的。

著名时评作者王学进也认为,未成年人施暴不能成“法外之地”。在加强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和人文教育的同时,须补上法制建设这一课,让其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威慑力。其一,法律须对校园暴力列出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惩戒规定。其二,修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那些实施严重不良行为造成被施暴者严重人身伤害、但因未满法定年龄不能追究刑责的孩子,法律应当设计新的条款和教育惩戒措施,使惩戒有法可依。其三,设立少年法院。这样便于形成侦查、起诉、审判、执行以及教育、改造、帮教、安置等互相配合、互相协作的工作体系,把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及家庭、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应尽的教育、挽救责任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此才能达到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

同时还应加强法制教育。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不少学生把违法行为当玩笑,根本意识不到校园暴力的严重性,视规则和法律为儿戏。因此,强化法制教育,让法治成为青少年的信仰,也是铲除校园“暴力杂草”的必要手段。

除了法律的进一步完善和强力介入,家庭、学校和全社会都应行动起来,共同对未成年人施暴行为说“不”,让孩子不再成为欺凌者,也不再成为欺凌对象,这样才能真正保护孩子们不受到伤害。

作为家庭,要给孩子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让孩子远离暴力。父母之间需要避免暴力行为,尽可能减少冲突,营造温馨、幸福的家庭氛围。让孩子远离暴力影视和游戏,避免孩子模仿电影、电视和游戏中的攻击性行为。更重要的是,跟孩子及时沟通,给予他们更多的家庭关爱和正确引导。

有专家建议,当孩子有攻击倾向时,家长要出手矫正以防微杜渐。一要及时制止,做到“零容忍”。1岁前温柔地推开,1岁到3岁坚定地制止,3岁后耐心地引导。二是适当惩罚,让孩子体验后果。如果孩子的攻击行为带来的影响或者后果比较严重,就需要采取适当的惩罚措施,比如要求孩子当场道歉,或暂时剥夺孩子的某项权利等,既让孩子认识到错误,又让他体验犯错的后果。

作为学校,在开展法治教育的同时应注重培养孩子“非暴力”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对孩子的人格和社会性发展进行有效引导和帮助,让他们有更多的机会通过积极的课外活动来发展他们的人格和社会性。教孩子学会站在对方的立场考虑问题,并通过聆听、妥协来和平处理人际冲突。

有学者认为,处于青春期的少年也正处于心理断乳期,情绪不稳定,心理不成熟,但自我意识逐渐增强,渴望得到认同。越是如此,我们越应该花大力气涵养他们的人格与心灵,用真善美塑造他们的精神世界,用科学的教育培育他们健全的人格。

此外,还要从根本上铲除校园暴力的土壤。通过净化文化市场,还青少年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比如加大电视剧、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审查力度,加强对网吧和互联网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清除互联网上的不良信息,等等。对攻击性强、有施暴“前科”的青少年可进行特殊教育,比如由社区或基层派出所为他们建立特殊档案,实行跟踪管理,由专门人员对其进行针对性教育。还可以成立类似于青少年自我保护救助中心的组织,让受到凌辱的学生及时得到专家的帮助,以最大限度地抚平他们的心灵创伤。

〔编辑:冯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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