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马克思早期法哲学的逻辑起点
2015-09-10张波张清学
人民论坛 2015年21期
关键词:马克思
张波 张清学
【摘要】马克思早期法哲学不仅密切关注他那个时代所提出的种种问题,而且在当下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中,必将彰显其当代意义。文章以马克思早期文本为依据,确立了利益是马克思早期法哲学的逻辑起点,并从静态和动态两个层面入手,即从利益符合逻辑起点的内涵以及利益在法产生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出发,分析论证了利益是马克思早期法哲学的逻辑起点。
【关键词】马克思 法哲学 逻辑起点 利益
【中图分类号】A811.1 【文献标识码】A
逻辑起点对于哲学体系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哲学研究就是一个从思维的本质去发挥思维进展的逻辑过程。所以,它必然有一个确定的逻辑起点。这个起点是作为预先假定的既定前提被接受的。哲学大师黑格尔曾经谈到过何谓逻辑起点的问题,首先,他说,“谈到哲学的开端,似乎哲学与别的科学一样,也须从一个主观的假定开始。而且哲学开端所采取的直接的观点,必须在哲学体系发挥的过程里,转变成为终点,亦即成为最后的结论。”①可见,逻辑起点首先具有历史性,起点即为终点,逻辑的发展与历史的发展是统一的。其次,黑格尔还认为逻辑起点具有丰富性。他主张以最初的概念为哲学的开端,因为最初的概念具有直接性,从这样的概念开始,会发展出后面越来越丰富的概念。逻辑起点中已经蕴含了事物的本质,它是事物的前提、本质和基础。最后,黑格尔认为,逻辑起点还具有普遍性 ,应该是最常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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