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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的发展困境与出路

2015-09-10程静罗家为

人民论坛 2015年21期

程静 罗家为

【摘要】当前村民自治的发展正处于瓶颈期,其发展困境在于制度内卷与社会失灵。被创造出来的制度并不是线性的向上发展,国家权力和乡村社会自治权力的斗争以及村“两委”间矛盾引起了村民自治制度内卷化;流动人口规模扩大、自治主体文化素质缺陷以及活动空间限制造成了乡村社会发育的失灵。协商民主不涉及权力更替和体制的变易,具有公共理性、专业技术性、多样性、灵活性和常态性,一定程度上能化解村民自治的制度内卷与社会失灵。

【关键词】村民自治 制度内卷 社会失灵 协商民主

【中图分类号】D6       【文献标识码】A

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蓬勃发展,人民公社赖以存在和运行的经济基础逐渐瓦解,随之逐渐消失;农村社会出现了一段时间的治理“真空”,各种经济问题、社会治理问题凸显。为了重新塑造农村社会的政治秩序,保持农村的稳定和发展,一种新的农村组织形态被创造出来—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产生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逐渐被中央所关注。1981年,中央调查组在深入调查之后,对这一做法予以肯定。1982“村民委员会”这一组织形式被写进了宪法条文;随着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了扩大基层民主,推进民主化进程,村组法在1987年和1998年经历了两次修改,进一步完善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制制度建设。村民自治的产生是现代国家对社会放权以及基层社会发育的结果,国家在人民群众实践和创新的基础上确立了村民自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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