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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古人的饭食

2015-09-10谢芳琳

文史杂志 2015年2期
关键词:孔颖达礼器早饭

谢芳琳

古人(这里特指商周至西汉时期的人们)一日几餐?今天的研究者有说两餐的,也有说三餐的,也有说四餐的。无论持“一日两餐”还是“一日三餐”者,所依据的均是先秦典籍,如《三礼》以及《论语》《孟子》《诗经》等。由于所据记载的差异,且在释义上亦有不同,所以得出的结论也不同。

一、“一日两餐”论

王学泰在《华夏饮食文化》(中华书局1997年版)一书里引《孟子·滕文公上》里的一段话“贤者与民并耕而食,瓮飧而治”说:“周秦、两汉时的普通人民一般只吃两顿饭,早餐曰饔,时间当为上午1O至11时(指今时),晚餐曰飧或,时间在下午3至5时。王学泰还引《睡虎地秦墓竹简·仓》里的记载说,当时的筑墙劳役人员每日早餐的饭量是半斗(约合今1升),晚餐为1/3斗。这些记载是“一日两餐”的有力证据。王学泰还指出,至于社会上层,特别是天子诸侯,钟鸣鼎食,美食方丈,一餐时间很长,因而一日两餐制亦与他们那慢吞吞的生活节奏十分合拍。

不过,王学泰又说,入汉以后,统治阶级的饮食已变为一日三餐或一日四餐了,这可能与自秦以来建立的皇帝早朝制度有关。他举班固《汉书·淮南厉王传》的记载说,汉文帝时淮南王刘长谋反,获罪徙蜀。文帝下令,刘长虽以罪流放,但生活待遇不变,即每日可吃三顿饭,给肉五斤、酒二斗。这依旧维持了当时诸侯的生活标准。至于皇帝则一日四餐。这有《白虎通义》为证:“平旦食,少阳之始也;昼食,太阳之始也;食,少阴之始也;莫(同暮)食,太阴之始也。”因此,一日四餐在汉代当为皇帝宫廷饮食之定制。至于老百姓,一般还是一日两餐,最多是早上加一顿“寒具”(小食品,如麻花、馓子之类)。这正如东汉郑玄注《周礼》所云:“清朝未食,先进寒具口实。”

许嘉璐在《中国古代衣食住行》(北京出版社1988年版)一书里也认为,古人一天只有朝、夕两餐。

我们注意到,尽管当代研究者对周代以降(含周代)的古人是否一日两餐或三餐问题各持一说,但是,大都认可商代人们是一日两餐的。如持古人“一日三餐”论的胡新生在《谈古代日常生活的“三食”习惯》(载《文史知识》1990年第10期)一文里即指出,殷商甲文中有“大食”、“小食”之称,其在卜辞中的具体意思分别是指一天中的朝、夕两餐时刻,即相当于现在所说的早饭时、晚饭时。这说明殷商时的人们基本上实行的是两餐制。他还说,卜辞记录的内容大都属王室贵族圈里的事。不过,既然连贵族都是一日两餐,平民百姓自然不敢奢望三餐制的。因此,如果说“古人一日两餐”,那么,则当特指殷人的饮食习惯。宋镇豪在其《夏商社会生活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一书里也从殷商甲骨文入手进行分析,肯定商代人当为两餐制。(他同时承认,“夏代人一日用几餐,不得而知”。)他指出,第一餐当在旦和中日之间,约当今上午7至9时,称为“食日”,也称“大食”;第二餐则在昃和昏之间,约当今15至17时之间,称作“小食”。

二、“一日三餐”论

胡新生在《谈古代日常生活中的“三食”习惯》一文里说,“一日三餐”的饮食习惯在周代特别是东周时期便已形成;尤其是在生活优裕、“列鼎而食”的贵族阶层,一般都采用三食制。胡新生特别举出《周礼·天官·膳夫》中的一段记载为据:“王日一举……王齐(斋)日三举”。他又引东汉郑玄、唐代贾公彦对此的解释说,所谓“王日一举”是说“一日食有三时,同食一举”。即在通常情况下,周天子每天吃早饭时要杀牲以为肴馔(即举),但吃午饭、晚饭时则不再另杀新牲,而是继续食用“朝食”后剩余的牺牲。“王斋日三举”则是说,斋戒时为了保持庄重,不可吃剩余的牺牲,必须一日内三次杀牲,这样一日三餐便每餐都能吃到新鲜的肴馔。这种做法当时称为“齐(斋)必变食”(如《论语·乡党》所言)。胡新生还说,《周礼》关于斋戒时每日三次杀牲,应当是建立在一日三餐制的基础之上的。

在此基础上,胡新生又举出《礼记·玉藻》的一段记载来加强他的论据。《玉藻》上说:“皮弁以日视朝,遂以食,日中而馂”。胡新生认为,这里是说天子在日出时上朝理事,然后吃过早饭;剩余的食物到日中进餐时继续食用(即馂)。由此可确知,周代的上层贵族在朝食、夕食之外,还有固定的日中之食,即一日有三食。

对于前举王学泰所据班固关于天子一日四餐、诸侯一日三餐的说法,胡新生认为,班固之说不可靠,是他人为地制造出的食制上的“尊卑之差”。胡新生还举出清代学者刘宝楠、孙诒让的观点,称一日三食在周代贵族中“为上下通礼,非有四食三食再食之异”。(参见刘宝楠《论语正义》卷十三)

胡新生还指出,周秦时的人们虽已有了一日三食的习惯,但似乎还没有给每餐起上一个固定的名称,只是以时间来区别之,如对早饭称“朝食”,晚饭称“夕食”,如《诗经》《左传》等典籍便是这样处理的。进入汉以后,一日三餐才拥有了比较固定的专称:早饭称饔,午饭称,晚饭称飧或。

对此,笔者认为,对早、中、晚三餐分别命名作饔(或餐)、(或食)、飧(或)一类的专称,并非自汉代始,其实在周代就已有了。最典型的例证就是《诗经·魏风·伐檀》。其第一章说:“彼君子兮,不素餐兮”;第二章说:“彼君子兮,不素食兮”;第三章说:“彼君子兮,不素飧兮”。这餐、食、飧即早饭、午饭、晚饭之谓也。

应当承认,“餐”、“食”、“飧”三字在先秦典籍里单独出现时,都可作食物、熟食或吃饭讲。但像《伐檀》这样呈对举时,便当各有其义了。这里,我们仍以东汉赵岐注《孟子·滕文公上》:“饔飧而治”句为例。赵岐说:“饔飧,熟食也。朝曰饔,夕曰飧。”(《孟子章句》)这里“飧”,按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之说,亦为“也。”《国语·晋语》有“不飧不寝”,这是说,不吃晚饭便睡不好觉。

刘运兴在《〈诗〉义知新四题》(载《齐齐哈尔师范学院学报》1997年第6期)一文里考证“餐”字,说它的本义指的就是残食,引申义即早餐。因为“餐字从食从,义为残余食物,……残食或加水烧煮而后用,故餐字又作‘湌’。先民每日午晚两次正餐,非晨早不食者,乃取昨日晚餐之残余而食之,故早餐得谓之‘餐’。”

刘运兴还指出:“‘食’乃饮食类字词之母根,蒙昧时期,先民盖日得一食而已已,故后世餐制虽变,仍以正食午餐曰‘食’。”

这里,笔者补充一下历代学者对午餐称“”的某些说法。其最早可能见之于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其上说:“,昼食也,从食象声。”清人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进一步解释说:“此犹朝曰饔,夕曰飧也,昼食曰,俗讹为日西食曰,见《广韵》。今俗谓日西为晌午,顷刻为半晌,犹之遗语也。”稍后山东安丘人王筠则在《说文句读》里说:“昼食”之“昼”在“《御览》引作中,谓日中也。吾乡谓午饭曰饭,因谓正午曰正。”今人张舜徽亦在《说文解字约注》中写道:“许(慎)云昼食,谓中午之食也。昼字从昼省,从日,言一日之中,以此为界也。今湖湘间犹谓上午为上昼,下午为下昼,则昼食物为午时食明矣。《御览》卷八百四十九引《说文》作‘中食也’谓日中之食也,犹今语称中餐也。”

此外,笔者还要指出的是,周秦至两汉,尽管包括天子王贵族等在内的上流社会实行着三餐制,但是在民间,一般老百姓却仅有饔、飧二餐。前引《孟子·滕文公上》“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的一段话,讲的就是上流社会里的贤者(主要应指贤君)与普通农民共同劳动,并体验其每日两餐的日常伙食。至于汉以后民间何时开始普遍推行三餐制,不得而知。

窃以为三餐制当因地因时而议,即是说,是与各地甚或各个历史时期的经济发展情况相联系的。即以20世纪60年代初期为例,这时因为国民经济的暂时困难,在许多地区,包括一些城市吧,其居民只能吃两餐以维持生计——而此前他们是一直吃三餐的。

三、“一食即一餐”论

末了,还特别需要提到某些研究者对《礼记·礼器》里的一段记载的误解。《礼器》说:“天子一食,诸侯再,大夫、士三,食力无数”。唐人孔颖达《礼记正义》疏曰:“一食即一餐。”今人姚伟钧则据此解释《礼器》说:“天子一日吃饭,一餐即可,诸侯二餐,士大夫则三餐,至于劳动者则可尽量地吃。”(《礼——传统道德核心谈》,广西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其实,如果我们结合孔颖达对《礼记·曾子问》的疏解,便不难理解《礼器》那段记述的真谛了。《曾子问》说:“孔子曰:‘……天子崩,……既殡而祭,其祭也,尸入,三饭,不侑’。”对“三饭,不侑”,孔颖达说:在正常情况下的祭礼,对于所立的尸(代死者受祭的臣下或死者晚辈),士礼当九饭,大夫礼当十一饭,诸侯礼当十三饭,天子礼当十五饭。但因现在有天子之丧,所以要减礼数,即尸三饭之后主持祭礼的祝就不再劝尸继续吃下去了。按照这样的意思去看“三饭”、“十五饭”,其实是指吃三口饭或十五口饭,并非三顿饭、十五顿饭。孔颖达疏《礼器》谓“一食即一餐”,实际也是“一食即一口饭”之意。

周人之礼,诚如孔颖达疏言:“尊者常以德为饱,不在食味。”所以《礼器》说:“天子一食,诸侯再,大夫、士三,食力无数”。这意思是讲:在饮食礼节上,天子吃一口饭就说吃饱了;诸侯要吃两口饭然后告饱;大夫、士则须吃三口饭才说饱了;至于一般劳力者,就吃无定数了(一直到吃饱为止吧)。这其实是一种假斯文。“实际上告饱后,当侍侑食者劝食而后再食,最后天子当食至十五饭。”(杨天宇:《礼记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

作者: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高级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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