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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投保为何获赔偿

2015-09-10刘爱武

莫愁·智慧女性 2015年4期
关键词:投保人

刘爱武

代理人瞒天过海卖保险

陈艳秋2007年与洪涛结婚,次年,儿子陈洪呱呱坠地。然而,儿子才一周岁多点,洪涛就突发疾病。2009年10月,洪涛因慢性乙型肝炎,入住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两个月后才好转出院,出院诊断为慢性乙型肝炎、肝硬化、胆结石。

洪涛身体大不如从前,只能做些简单的家务。陈艳秋一直担心他旧病复发。

李富华是陈艳秋娘家一个村的,在一家保险公司做保险代理人。2012年年初的一天,她拎着一袋苹果,来到陈母家,推介各种保险。巴掌不打笑脸人,陈母捺着性子,半懂不懂地听她讲解。

听到重大疾病保险时,陈母起了兴致:“我女婿有乙肝毛病,能不能买保险?”李富华问好了没有。陈母说基本好了。李富华给了肯定的回答,陈母就说跟女儿说说看。

大年初五,李富华欣然来到陈艳秋家。她说,不仅交费可得保障,还附加一份住院医疗保险,补充报销社保的差额部分。陈艳秋决定买一份。

对填写投保单的过程,事后却有不同说法。李富华的说法是,她一边填一边问洪涛身体是否健康,洪涛说健康,她就在“是否患过相关疾病”的框内勾了“否”。填完后她叫洪涛签了字。而陈艳秋的说法是,李富华根本没询问她,直接填好就让签的字。

不管事实如何,反正结果是:陈艳秋为洪涛投保了国寿康安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以及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合同生效时间为当年2月3日,每年2月3日交纳保险费,交费方式为年交,受益人为儿子陈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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