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大学生的网络道德现状与教育引导对策
2015-08-15宋程
重庆与世界(教师发展版) 2015年1期
宋 程
(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安徽芜湖 241000)
1946年,计算机EBIAC的诞生宣告了人类计算机时代的到来。随着时代的发展,计算机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学习、娱乐、休闲、足不出户传递信息,网络发挥的作用可谓日趋重要。对于思想开放、容易接受新事物的大学生们来说,网络已成为他们获取知识、传递信息、交流情感必不可少的一种工具。2010年1月15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的《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12月,我国的网民规模已达3.84亿,互联网普及率进一步提升,达到28.9%,学生仍然为网民的主体,占28.8%。由此可见,学生网民数量之庞大。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网络在为大学生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对大学生网络道德存在负面影响。
一、网络道德的界定与基本特征
(一)网络道德的界定
许彦华认为在网络社会中,要建立一套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建立有序和谐的网际空间,有效控制网络负作用,并用道德的力量影响和感召广大网民,促使他们把情绪发泄、私欲的激发,转换为用积极的心态真诚对待,形成一个有序、守法、崇德的人类第二生存空间。严耕在《网络伦理》一书中,认为“网络道德是对信息时代的人们通过电子信息网络而发生的社会行为进行规范的伦理准则”。目前,学术界从社会形态、网络技术层面和网络社会文化活动层面对网络道德的界定进行了定义。社会形态方面,它是指信息社会人们所具有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网络技术方面,指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开发、设计与应用中应当具备的道德意识和应当遵守的道德行为准则;网络社会文化活动方面,指网络社会中网民的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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