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地方志事业发展的规划性文件——学习与研究《规划纲要》的体会
2015-08-15陆奇
黑龙江史志 2015年20期
陆 奇
今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4号(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文件规定了推进全国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的顶层设计,突出强调了地方志事业的体系化,基本形成形成地方志事业“五位一体”的综合体系,即在2020年基本形成地方志编修体系、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工作保障体系。
《规划纲要》全面而具体地规定了全国地方志事业到2020年应取得的丰硕成果的路线图和时间表。这是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的第一部规划性文件,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地方志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于确保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重要载体,重要发展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历史悠久,连绵不断。编修地方志是历代王朝、执政者、统治者的官责、官修、官学,也是社会民间团体、个人自发编纂乡志村志企业志等的民责、民修、民学。“一邑之典章文物,皆系于志”。地方志不仅反映了我国各个时代、各个地区、各个民族的社会实际情况,还记载了各个地区的气候、地貌、山川、城镇、矿产、动植物等分布情况,因而成为我国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实记载的重要资料宝库、文化宝库、知识宝库,记载了前人与当代人的实践活动及智慧经验。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发展地方志文化事业,取得了丰硕成果。2006年,国务院颁……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