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敏性猝死豚鼠不及时冷藏对血清IgE的影响及法医学意义
2015-08-11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病理科贵州遵义563003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司法鉴定中心贵州遵义563003
苏 俊,余 舰,刘 勇(.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病理科,贵州 遵义 563003;.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司法鉴定中心,贵州 遵义563003)
过敏性猝死豚鼠不及时冷藏对血清IgE的影响及法医学意义
苏俊1,余舰2,刘勇2
(1.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病理科,贵州 遵义 563003;2.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司法鉴定中心,贵州 遵义563003)
摘要:目的研究豚鼠过敏性猝死后血清IgE随死亡时间(PMI)的变化规律,探讨冷藏尸体血清IgE在过敏性猝死法医学鉴定中的价值。方法 建立过敏性猝死的豚鼠模型,置室温(20℃)保存6h后,于4℃冷藏,于死后6、12、24、36和48h取血清,同时设立对照组。采用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检测豚鼠血清IgE的含量。结果 过敏性猝死豚鼠与对照组豚鼠血清IgE含量相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死后6、12、24、36和48h之间血清IgE含量相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过敏性猝死6h后将尸体置于4℃冷藏条件下保存,48h内进行血清IgE检测对过敏性猝死的法医学鉴定仍具有参考价值。
关键词:法医病理学;过敏反应;免疫球蛋白E;冷藏;豚鼠
过敏性猝死是指过敏体质者在接触过敏原后短时间内发生过敏性休克而突然死亡,是由于特异性过敏原作用于致敏患者而引起的以衰竭为主的速发型变态反应。近年来涉及过敏性猝死的法医学鉴定案件约占医疗纠纷法医学鉴定案件的10%[1]。然而由于过敏性猝死者尸检时仅见猝死的一般征象,常无特征性病理形态学改变,从而医患双方对鉴定结论常常产生异议,引发纠纷。临床上常根据血清中总IgE水平诊断变态反应性疾病[2],但过敏性猝死的法医学鉴定中,尸体多无法及时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