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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性法律教学与法学教育改革

2015-08-07董万伟魏家琴

亚太教育 2015年22期

文/董万伟 魏家琴

魏家琴,女,汉,云南彝良县人,六盘水师范学院图书馆,馆员,研究方向:图书管理。

摘 要:本文探讨高校法律教学,加强实践性的比重,促进高校法学教育改革,以顺应社会发展需要,在法律教学中应用新的教学模式,对法学教育进行改革,该教学模式,以学生法学基础理论学习,结合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的实践性教学,从而促进法律教学质量的提高,以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法律教学;法学教育;实践性

实践性法律教学与法学教育改革

文/董万伟1魏家琴2

魏家琴,女,汉,云南彝良县人,六盘水师范学院图书馆,馆员,研究方向:图书管理。

摘要:本文探讨高校法律教学,加强实践性的比重,促进高校法学教育改革,以顺应社会发展需要,在法律教学中应用新的教学模式,对法学教育进行改革,该教学模式,以学生法学基础理论学习,结合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的实践性教学,从而促进法律教学质量的提高,以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法律教学;法学教育;实践性

作者简介:董万伟(1976.9-),男,汉,云南彝良县人,六盘水师范学院,政治教育与法学系,讲师,研究方向:民主与法制。

中图分类号:D90-4

文献标志码:码:A

文章编号:号:2095-9214(2015)08-0129-01

传统法律教学和实践性法律教学,不同之处在于后者强调实践性教学,注重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同时,也要求能熟练掌握法律职业技巧,有助于提高学生法律方面综合素养,使得法律专业学生学习和实践能结合起来,专业知识和职业也能有效结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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