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经理人如何扎根“东土”
2015-08-01周施恩
中国经济报告 2015年8期
周施恩
如果没有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就不会出现所谓的职业经理人。但纯粹的两权分离在中国的国有企业是难以实现的,有经济学家称之为“国有企业的悲哀”
现代职业经理人制度诞生于以“逐利”、“冒险”、“契约精神”和“严刑峻法”为代表的美国,要想使之在以东方文化为基础的中国落地生根,我们应该做好怎样的理论准备?
“两权分离”的动态调整
现代公司治理中的“两权分离”,是指所有权和经营权(控制权)的分离。它是股份制大公司成立的内在要求,也可以说是西方职业经理人制度的逻辑起点——如果没有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就不会出现所谓的职业经理人。
我们似乎可以这样看,西方人对财富的追逐和勇于冒险的精神,促进了现代大公司的诞生;而其契约精神和严刑峻法的系统保障,则为两权分离提供了制度基础。这与中国有着很大区别。
且不说中国人看“人品”、讲“人情”、重“然诺”,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单从经营目标上看,我们的国有企业就与西方企业有着很大的不同。美国人“逐利”、“冒险”、“短期导向”的文化倾向,以及相对成熟、透明、机制完善的市场环境,促使企业更加注重收入、利润、增长率等硬性指标,否则股东们就会选择“用脚投票”——卖出股份,将公司一脚踢开。而我们的国有企业,除了要增收节支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重要目标,诸如:促繁荣,稳就业,保障国计民生,等等。
在这样的“内隐目标”之下,国有企业就很难实现完全的两权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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