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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以自明

2015-07-23江离

杂文选刊 2015年8期

江离

大家对总理“老百姓办个事咋就这么难、政府为啥要设这么多道‘障碍”的发问特别赞同,这恰恰是因为在现实中,我们真的会面对和承受这样或那样的荒唐,并陷入麻烦之中。

今年,我自己也遭遇了这样的“黑色幽默”。母亲去世数年,父亲不想再在旧居居住,于是想将老屋出售,然后与我住到一起,彼此也可以多一些照顾。没想到,原本以为都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在操作中却遇到了麻烦。

房子是当初父母一同购买的,原本以为,母亲去世后,房产自然归父亲所有。然而,房地产交易中心告诉我:不行。由于母亲生前未留下遗嘱,所以按照法律,她的遗产将由父亲和我继承。如今要出售,必须去办理一本全新的房产证,而我必须到公证处证明我自愿将我继承的部分全部放弃,才能将房子归到父亲一人名下。同时,我所放弃的这一部分房屋产权,还需要按估算价缴交1%的公证费用,才能够最终将我自愿放弃的产权归到父亲名下。

简言之,我们必须到公证处缴纳一万多元的费用、录上一段录像、签上十几个名,再经过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层层审核,父亲才有权出售这套他为之还了十几年贷款的房产。而在此过程中,我拿着身份证直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面对面地陈述“我愿意放弃”是无效的,只有公证处所出具的、证明我愿意放弃继承权的书面文书,才受到法律的认可。代价,则是一万多元的公证费用。

去公证处的次数多了,难免有时和一起排队的“证友”聊天,才发现原来我所遭遇的这些事情,远远称不上离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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