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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国民党《抗战建国纲领》

2015-07-16张劲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15年3期

国共两党正式讨论合作抗日的共同纲领问题,是从1937年6月国共庐山谈判开始的。虽然最终没有取得中共认为理想的结果,但由于共产党人就这个问题对国民党统治当局的积极影响和直接推动,终于在1938年3月,由国民党在武昌召开的临时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了《抗战建国纲领》。用毛泽东当时的话说:这是抗战时期“国民党自己宣布的纲领,也是国共两党的共同纲领”。

抗日救国;国共合作;共同纲领

K265.19A009507

对于1938年国民党在武昌召开临时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抗战建国纲领》是第二次国共合作的共同纲领,笔者曾经在1992年《民国档案》(南京)第四期与唐培吉先生合作发表过《第二次国共合作共同纲领试论》一文,引起了一些讨论。但问题没有澄清,大多论著仍然认同这次国共合作“没有共同纲领”的结论①。因此,有必要就共同纲领的形成,尤其是共产党人当时的认同,进行细致描述,以期就正方家与同好,并纪念伟大的抗战胜利70周年。

一、 有关“共同纲领”的国共谈判概况

西安事变和平解决之后,国共两党各自派出代表在西安会谈,中心议题为红军改编和苏维埃政权问题,没有达成协议。随后,周恩来在1937年3月下旬到杭州,就西安会谈的问题继续谈判,蒋介石原则上接受了中共提出的要求。但在进一步谈到制定国共两党合作的共同纲领时,周恩来询问蒋介石有什么具体想法,蒋说还没有,并表示要周回延安与中共领导人先商量、起草。于是,周恩来带着与蒋介石联系需要的密码,4月初回到陕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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