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让”的政治碎片
2015-07-13潘妮妮
读书 2015年7期
关键词:制度
潘妮妮
弗朗西斯·福山在其《政治秩序的起源》(二○一一)中,阐述了一个或许已经不算新鲜的观点,在秦汉时期发生了“政治上现代国家的早熟出世”。这在那些深受韦伯影响的汉学家们看来并不是新鲜的观点。不过从这种政治发展的角度看,以“王朝”来划分历史的方式未必是纯粹的不科学,而恰是政治发展与衰退的完整过程。这个过程固然受制于经济和社会条件,却又有着政治自己的逻辑。
“国恒以弱丧,而汉以强亡。”汉朝与后世王朝不同,不是亡于外来者,也无法说是亡于国家的割据分裂。在死亡前的一瞬间它都仍然保持着集权的形态,核心统治区已经实质统一,边缘地带也仍然将天子视为自身正当性的唯一来源。它以自愿的形式将合法性完整地移交给后来的曹魏,汉帝禅位诏书是这样表述的:
咨尔魏王:昔者帝尧禅位于虞舜,舜亦以命禹,天命不于常,惟归有德。汉道陵迟,世失其序,降及朕躬,大乱兹昏,髃凶肆逆,宇内颠覆。赖武王神武,拯兹难于四方,惟清区夏,以保绥我宗庙,岂予一人获乂,俾九服实受其赐。今王钦承前绪,光于乃德,恢文武之大业,昭尔考之弘烈。(《三国志·魏书二》)
这段文件清晰地阐释了曹魏代汉的正当性,那就是“天命……归有德”,“天命”是儒家对制度核心价值的言说,而“有德”的依据是“拯兹难于四方”的治理业绩,来自代汉的曹丕之父曹操“揽申、商之法术”(《三国志·魏书一》)的法家政策。代汉手续上更创造性地复活了“禅让”这一知识分子心目中神圣而又和平的政权交接仪式,可谓同时兼具程序和实质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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