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与税收协调
2015-07-13徐燕
财经界·下旬刊 2015年15期
关键词:会计
徐燕
摘要:本文第一部分将探讨新会计准则下会计和税收协调应遵照的原则,第二部分将探讨新会计准则下会计和税收协调的具体操作措施。
关键词:新快准 会计 税收 协调
伴随市场经济体制的“大行其道”,会计与税收两大板块也迎来了整改的关键时期,二者之间的差别体现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态势。本文将以目前的改革态势为基准,承袭会计与税收二者的演化次序以及历史传统,在将二者分离开进行处理的同时,使法律与准则相融合,创建一个会计和税收处理的平台,使会计与税收法律相契合,进而推动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维护我国社会秩序并使其稳步发展。
一、会计和税收协调应遵照的准则
(一)体系性与个体性相融合的准则
从我国现有的税法体制以及会计体制的视角出发,由于两者间牵涉的领域众多,因此必须将个别案例放入大体系中去考察,使体系能够正常运转,个体可以顺畅工作。
在这类繁杂的状况下,要想协调企业的会计与税收,就应全方位解析税法体制以及会计体制的特征,对两者间的差别实施系统解析,将应保留与协调的部分进行明确,进而使差异部分的协调变得有理有据,并规避随机性协调、被迫性协调、短暂性协调等等。
(二)兼备效率与公正
全球的税务制度的发展情况表明:各国的税务制度的迁移与调节都兼备了效率与公正。兼备效率与公正,是指应使会计信息质量提升,并保障其公正,是每一位信息使用者获得企业的投融资以及财务管理情况。……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