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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可出否:儒家伦理与国家宗教管控

2015-07-13谢晶

北方法学 2015年4期

谢晶

摘要:自汉武帝“独尊儒术”之后,儒家一直被尊为历代王朝的正统思想,并有众多儒家之伦理被逐渐直接或间接纳入国家法典之中。但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儒家之外尚有释、道等外来或本土的思想流派也在这片土地上发扬、流传。以外来宗教中影响最大的佛教为例,其与儒学曾发生一些冲突,其中较为显著的是后者对前者“毁人伦”的批评。作为被“儒家化”的历代王朝法典,深受儒家伦理的影响,在与宗教管控有关的部分,自然也表现出与儒佛冲突相对应的一些对佛教的限制(而非禁止)。如《大清律例》中,这样的律文主要有“称道士女冠”、“私创庵院及私度僧道”、“僧道拜父母”三条,从唐迄清,随着社会时代的变迁,三个条文有所流变、损益,但其限制佛教的立法意旨始终一脉相承。佛教在中华大地上这种“限而不禁”的国家宗教管控政策中发展演变。

关键词:儒家伦理大清律例近思录儒佛冲突宗教管控

中图分类号:DF0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330(2015)04-0146-08

中原土生之儒学与印度东来之佛教,同为影响中华传统文化之两大重要渊源。由于差异的存在,尽管二者在和平共处中的相互吸收与容纳占了主导趋势,但冲突与论辩的过程也在历史的长河中难以被忽略。例如,在作为“理学之大纲”、“支配我国士人之精神思想凡五六百年”①的《近思录》②中,卷十三“异端之学”③凡十四章几乎均涉及对佛教的批评。作为思想家理论论辩的反映,经过了“儒家化”④的历代传统法典中,在与宗教管控有关的各个条文里,也不同程度地体现出与这些批评相应的对佛教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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