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司法政治学的视角
2015-07-13卢超
北方法学 2015年4期
关键词:制度
卢超
摘要:新《行政诉讼法》修订颁布之后,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正式成为一项带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司法运作机制。从制度变迁的角度来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经历了一个从地方政策试验到中央立法吸纳的过程。从各地关于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政策文本出发,不难发现社会稳定压力与地方法制竞争的外部因素影响,而且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实践运作,也主要依赖于数字考核的指标控制而非行政法治的自我拘束。从中国行政诉讼模式变迁的大背景下观察,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与行政诉讼协调和解、行政诉讼司法建议制度根源自相同的法理,均旨在实现纠纷的实质性化解,而不再将合法性判断视为行政诉讼的核心议题。
关键词:行政诉讼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政策试验
中图分类号:DF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330(2015)04-0113-07
前言
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不仅如此,随着《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获得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的审议通过,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中明确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行政诉讼司法实践中原本波澜不惊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一时间获得前所未有的曝光率与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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