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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金融监管中整合性风险管理范式的引入

2015-07-02熊海帆

财经科学 2015年1期
关键词:智慧型金融监管风险

熊海帆

[内容摘要]在金融创新持续推进的大背景下,金融市场的风险也体现出更明显的变异性和复杂性,亟待新的基于风险管理的相关理论对已有的金融监管实践做出合理阐释及未来指导。文章首先辨析了整合性风险管理(IRM)的三个概念范畴,然后分析了将IRM范式引入当前金融监管革新的必要性、可能性与以智慧型监管为核心功能的基本框架的搭建,并比较了IRM金融监管与宏观审慎金融监管的异同,最后指出了实现IRM监管框架的若干条件。

[关键词]金融监管;整合性风险管理;风险“二分性”;“智慧型”监管

[中图分类号]FB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306(2015)01-0026-10

当今世界,金融创新持续进行带来了新的不确定性,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动荡影响深远,因此国际社会一直在深入反思风险环境中的金融监管体制革新,学术界也做了大量讨论。然而,尽管风险触发是其第一推手,但这一过程中对现代风险管理前沿理论的系统应用尚显不足,如当前“整合性风险管理”思维就未见正式采用。如果将金融监管的政策调整和制度改革谓之为“行”,而它们所依据的理论范式谓之为“知”,则金融监管的历史演进将体现出典型的“行为知先”的特征,即风险应急的行动在先,适当理论的跟进却往往滞后。因此,本文的目的就在于尝试性地探讨可否以及如何将整合性风险管理的理论范式或思考路径及时引入金融监管研究与实践,以期能够助推金融监管的效果与效率提升,达到“知促行远”、“知行合一”的主旨。

一、“整合性风险管理”界说:IRM、ERM与TRM之辨

(一)国际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在现代风险管理理论中,与整合性风险管理密切相关的概念体系主要有Inte-Grated Risk Management、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和Total Risk Management三个,分别简写为IRM、ERM和TRM,国内外对它们的界定及理解尚未完全统一。

IRM,从字面上看可直译为“集成性”或“整合性风险管理”,最早由Shapiro等人提出,随后是Miller开始做了比较深入的思考。而影响最大的,当属Doherty、Shimpi和Meulbroek等人的研究,其中后者归纳了IRM的简洁定义,即“是对影响企业价值的风险集合进行识别与评估,并在整个企业层面采取措施以管理这些风险”。

ERM是以上三个术语中关注最多、使用频率最高的一个,字面上应直译为“企业风险管理”,但国外学者和实务界人士对它的含义界定与IRM非常接近甚至等同。大约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ERM的基本思想已经开始出现,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过后迅速发展,其中Dickinson是最早在学术论文中采用ERM称谓的学者之一,他同时定义ERM为“针对公司面临的所有风险的系统化、集成性(integrat-ed)管理方法”。此后,美国非寿险精算协会(CAS)、全球风险专业人士协会(GARP)、COSO组织和美国保险与风险管理协会(RIMS)也都提出了核心思想与之相似的定义。

TRM,可直译为“总和风险管理”,国外较早出现这一概念时其含义大体同后来的IRM或ERM。但是,仔细梳理有关TRM的文献不难发现,它最典型的含义是指由华裔学者Lo提出来的基于价格、概率和偏好三要素统合分析的所谓“三P′s”风险管理思路。该思路是对主要考虑概率一个核心要素的在险价值工具的拓展,从理论上讲它能将三个要素同时兼顾,的确具有风险管理整合的特点,所以常常与IRM及ERM一起使用。

从国内来看,目前针对整合性风险管理的研究增长很快。但是存在的一个现象是,如果说国外的文献还能从形式上即字面上区分IRM、ERM和TRM的话,国内文献则大量地把这三个概念一概意译为“综合风险管理”或“全面风险管理”,尤以后者更多。当中,只有极个别的学者对此做了一定程度地辨识或解释。例如,张琴等人认为,“‘全面这个词包含了‘integrated,holistic,enterprise,total的共同特征”,所以,把三个概念合为同义并无不妥。对此,笔者存疑。关于TRM,专门针对性的研究总体较少,其中多数还是基于前述“三P′s”理论的介绍,但也能看到把它等同于全面风险管理的观点。

(二)一个小结以及本文之立足

综上所述,不管用哪一种称谓或语境来表达,整合性风险管理思维已经成为现代风险管理研究的热点,其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越来越突出。但值得关注的是,国际上把ERM与IRM等同,语义逻辑上显然值得商榷,似乎整合性的风险管理只是企业的事而无关政府和家庭。国内基于此现象,把IRM、ERM和TRM笼统翻译为“全面风险管理”,虽然点出了三者在“全面”或“综合”之含义上的本质共性,但是既模糊了它们的词源,也无法体现整合性风险管理从企业拓展至政府和家庭的理论及实践突破。

针对以上矛盾,笔者认为ERM的使用始终是对风险管理主体的表明,凡是企业单位(广义上包括事业单位)从事的风险管理可以称为ERM,相应地就有政府风险管理(Government Risk Management,GRM)和家庭风险管理。而本文所称的整合性风险管理直接与IRM相对应(后文均简称为IRM)。不过,其核心主旨包含了ERM研究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相关主体在全面理解、识别与评估风险的基础上设定多层次目标,然后集中所有资源、采用多种技术、兼顾各方利益而进行的全方位、持续性的风险管理。它既可应用于企事业也可应用于政府和家庭。至于TRM,可认为是IRM在技术层面的体现,因为“三P′s”分析的真正实现是IRM得以实现的重要技术保证。

二、实施IRM范式金融监管的现实考量

(一)IRM理论范式的进化:从雏形到完形

IRM可以成为指导政府金融监管革新的适当理论,重要原因在于它已逐渐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范式或研究纲领,并有自己的硬核与保护带。首先,范式作为“公认的科学成就”和某一特定科学共同体的共有信念或世界观,能够“空前地吸引一批坚定的拥护者”参与进来,而IRM的演进显然体现了这一点。自从20世纪七八十年代最早出现IRM的思想雏形以来,众多风险管理研究者一直持续探索之,从不同层面推动其走向初步的成熟,COSO框架的提出是重要标志之一。至今,仍有不少最新成果陆续产生。其次,范式作为“共同的范例”,既为其共同体成员提供具体的题解,又“为重新组合的一批实践者留下有待解决的种种问题”,而这在IRM的演进中也明白无误地得到了诠释。一方面,20世纪末的亚洲金融危机背景下IRM迅速发展起来,在总结诸如长期资本管理公司(LTCM)案例教训的基础上描画了应对新型金融市场风险的方案蓝本;另一方面,IRM在对传统的风险管理理论进行“创造性破坏”的创新过程中为后继者提出了若干未来的研究方向,其中也包括本文所探究的政府金融监管问题。所以,IRM的范式样态既表现为理论研究路径的延伸,也表现为活动践行路径的拓展,两条路径共同促成其从雏形到完形的嬗变。最后,具体到自身的理论硬核与保护带,IRM形而上的核心假设主要是:(1)风险非虚无,而是无时无处不在;(2)风险可管理,不论数理可测与否均能管而制之;(3)风险具有前述的二分性、传染性和外部性,非整合性思维与方法难以有效处理。同时,IRM用于构筑保护带的辅助性假设包括:(1)关联理论及分析工具不限——经济学、管理学、系统科学和心理学等均可纳入其中,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均可采用;(2)适用范围不限——经济调控、金融监管、项目管理等各个领域均能引入之;(3)实施主体不限——家庭个人、企事业单位以及国家政府等均能尝试。据此可认为,IRM为金融监管的未来革新提供了一种新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信念集合机制。

(二)IRM市场实践的续展:从企业到政府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相关理论研究的持续进行,IRM的市场实践也从未间断,已经积累了相当的经验。当中,企业层面尤其是金融企业的实践走在了前面,形成了一系列多少包含了整合性思想的企业风险管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以及国家法规(参阅表1)。其中,COSO组织发布的“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所形成的三维模式最能体现风险管理的整合性理念,已成为当前企业风险管理实践的主要参照标准。

在政府金融监管层面,最为贴近IRM的实践当属次贷危机过后很多国家日益重视并积极施行的宏观审慎监管。二者相比较,彼此存在许多相似之处,但也有明显的区别(笔者的归纳参见表2)。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宏观审慎监管及其政策框架还远远没有达到成熟和被充分检验的程度,类似于一个后危机时代监管者风险应急的工具箱,可以视作IBM监管的一个子系统。

(三)IRM外部条件的充实:从技术到人才

近年来,大数据与云计算的迅猛发展提供了IRM在金融监管中之有效应用的技术后盾。大数据是指不借助随机分析(抽样调查)这样的捷径而采用所有数据的一种方法,最大好处是有利于实现“样本即总体”的统计分析和决策。用在金融监管实践中,监管机构可以不再仅仅依靠有限的抽样数据去推断市场的整体状况,而是有可能在全面掌握市场信息的情况下实施前文所提的以“三p′s”分析为基础的总和风险管理,即删的技术性工作。云计算则是硬币的另一面,它利用分布式计算、并行计算、效用计算和网络存储等技术,促成了大数据的集成化处理和大范围共享,二者是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共生关系。现实中,美国奥巴马政府已于2013年3月宣布投资2亿美元拉动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将“大数据战略”上升至美国的国家战略,甚至将大数据应用定义为“未来的新石油”。国内则从2008年起,由中国银监会开始推出基于数据大集中的现场检查系统EAST,目的是在深度挖掘和高效处理银行业海量数据的基础上“精确打击”各类不良市场行为,是IRM金融监管在技术实现上的有益尝试。

在IRM金融监管的人才保障层面,国际上稳步发展的风险管理师培养认证体系正在持续起效,国际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和国际职业风险管理师(PRM)认可度最高。国内来讲,主要有香港金融风险管理师协会提供的注册金融风险管理师(CFRM)和亚洲风险与危机管理协会提供的注册企业风险管理师(CERM)认证。从学历教育看,国内风险管理领域的毕业生主要由各高等院校的保险类专业进行培养,这些后备人才是将来推动IRM金融监管发展的生力军。截至2012年年末,全国开办保险(含社会保障)类专业的高等院校共121所,与2011年大体持平,高层次的在校学生其中博士生232人、硕士生2438人,比2011年略微增长。

三、IRM范式金融监管的体系构建

(一)IRM金融监管框架概览

搭建IRM金融监管的体系框架是一项系统工程,首先需要准确认识和全面把握该系统的构成要素。Manaba等人研究企业层面的IRM时指出,其关键要素首推组织的风险文化,其余包括风险管理基础、公司治理与合规、相关资源、多能型员工、知识管理以及必要的权威等。政府主导的IRM金融监管框架,则应包含如下图所示的若干要素。

1.意识。就国内来讲,金融监管中的IRM意识可分为三个层次。首先是政府层面。必须具有高屋建瓴、掌控全局的风险意识,以前瞻的视野、逆向的思维、对冲的思想和权变的思路从总体上全面识别、评估与管控风险,避免出现认知偏差所造成的监管失当。例如,对于引起当前金融市场风险因素增多的金融创新来讲,必须意识到国内市场经历的不仅仅是国外那种更多属于技术创新推动下的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以互联网金融迅速崛起为代表),监管对策应偏向工具更新与措施跟进,还必须重视相关主体为突破既有的体制束缚而做出的非常规性交易安排(以民间金融、影子银行的多形态存在等为典型),监管对策应该侧重政策调整与合理引导。其次是企业层面。中高层管理者必须充分了解企业的资本结构、经营优劣和市场环境,真正理解企业的风险容量(risk appetite)与风险容限(risk tolerance),进而形成适度的风险承担倾向,才能更好地遵守监管规则、从事市场活动。最后是社会公众层面。他们作为金融市场的直接或间接参与者,应当要有敏感的风险感知力,懂得趋利避害的基本道理,不轻率地追涨杀跌,从而以相对合理的风险偏好与相对稳定的风险预期成为平缓金融市场运行的社会根基。

2.目标。一是应遵循IRM以“不亏不输”为第一要务的基本宗旨,始终坚持把维持金融稳定作为监管的头号目标。为此,需正确认识当前容易引起系统性风险、可能影响我国金融稳定的潜在因素,包括规模巨大却难有准确测算的地方政府投融资膨胀,外部输入的金融经济失衡性冲击,以及前文提及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民间金融盛行和影子银行滋生等。学界专门讨论金融稳定的文献已有很多,这里不再赘述。二是应把金融监管的目标设定与国家安全维护相结合,至少包括国民、领土、主权、政治、军事与经济安全等十个方面。而当前重要的是国际恐怖活动反弹背景下境内分裂主义恐怖活动高发所造成的若干威胁,因此,前文提及的“三位一体”反洗钱行动的成效优化必须纳入金融监管的整体目标中来,对恐怖分子的经济基础釜底抽薪。三是应把经济发展作为金融监管的根本目标。因为金融体系健康运行是当代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金融市场的繁荣最终服务于经济增长和民生问题,所以金融监管的适度与否、有效与否都要以能否促进宏观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作为终极评判标准。

3.组织。实行IRM框架下的金融监管,既有的分业监管组织架构肯定不再适用,需要做出实质性的变革才能提供更好的人力和物力支持,其核心是最高监管主体的合理设置。参考目前宏观审慎监管的主体设置,理论界存在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一种是中央银行同时作为货币当局和宏观审慎监管当局;另一种是设立单独的机构行使宏观审慎监管职能。欧美等发达国家在次贷危机后主要选取的是后者,例如欧盟建立了系统风险委员会(ESRC)、美国建立了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FSOC)、英国则建立了金融稳定理事会(CFS)。但是这些机构存在行政强制力缺乏等诸多弱点,还不足以成为IRM金融监管的主导核心。据此长远来看,应设置一个专门化的、超然于中央银行的IRM监管机构(如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正部级以上的职级、合适的人员编制和必要的执法权限,统一行使金融市场的监管职责,推动向综合化经营下的混业监管过渡。从目标整合、资源整合、行动整合、功能整合的角度,一方面该机构应吸纳中央银行、财政部和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政府部门与科研院校等单位的相关人士作为委员会成员,形成金融监管会商机制;另一方面该机构本身还应纳入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运行程序中,成为国家安全战略体系的重要一员,主要负责国家的金融经济安全。

4.行动。一是积极有效地推动技术研发,如前文提及的正在起到良好助推作用的大数据与云计算,将来还应继续增加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使其在信息全面搜集和全面分析上的巨大优势更好地发挥于金融市场监管中。二是加大依托先进技术的监管工具的开发应用,如前文提及的尚处于试运行阶段的EAST系统,未来应在持续应用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升级,并尽快将类似系统拓展至证券、保险等其他金融领域,加速实现金融监管的现代化进程。三是统筹安排金融监管的政策组合,整合制定货币政策、经济政策和专门的金融监管政策。具体来讲,致力于价格稳定的货币政策对金融市场运行和宏观经济运行均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致力于产业结构调整和收入分配优化等目标的经济政策也会与产品市场及金融市场产生密切联系,这些都是由宏观经济系统的共生性、复杂性所决定的,如果孤立地讨论金融稳定或经济发展就是典型的竖井式风险管理模式。当然,货币政策与经济政策不直接负责金融市场的风险监控与处置,这归为传统金融监管的政策目标。所以,三种政策需从广义层面统筹兼顾、优化组合,既有分工又有配合,共同服务于IRM的金融监管体系。其中,对于专属于金融市场稳定范畴的若干政策或制度,包括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保险保障基金制度和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制度等。当前需要重点关注,加快建设。而属于宏观审慎监管工具箱的系统重要性附加和逆周期性附加两类政策,也应在IRM框架下持续深入地研究与实践。

5.功能。客观上讲,IRM的金融监管体系并非创生出某种新的功能,而是更能够把金融监管应有的风险管理功能发挥至最佳。大体来说,它对金融市场的风险识评更全面、更准确,对风险预警更及时、更敏锐,对风险处置更迅速、更有效,形成一种“智慧型”的基于风险的金融监管机制。其基础就在于风险管理的整合,可以将金融监管系统的各个要素统合考虑,既不挂一漏万,也不平均用力,最大限度地避免了过去容易罹患的头脚分治、顾此失彼的痼疾。

(二)IRM金融监管框架实现

1.教育实施。教育的功能包括传播知识、启发思维、培养技能和陶冶情操等,其中对于IRM金融监管体系最重要的是风险意识树立和专业技能提升。为此,寻求好的方式方法以促进相关领域的在校学历教育和在岗职业培训是当务之急。目前,国际上正在兴起与网络技术飞速发展密切相联的“幕课”教学模式,即“大规模公开在线课程”(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MOOC),属于高度信息化的现代远程教育新途径,其具有的开放型、巨型化、互动式和自适应性特征十分有助于上述意图的达成。它的最大优势是可以利用泛在学习(ubiquitous learning)网络,将在校学生、金融机构员工乃至金融监管从业者同世界名校的资深教授和优质学习资源不受时空限制地联结起来,迅速而低成本地实现学习目的,有助于最快了解、最好吸收国际先进的IRM和金融监管理念及手段。

2.规则制定。IRM金融监管作为一个政府主导下的机制架构,必须以一定的规则体系作为运行的依据。欧盟在次贷危机后的金融改革主要依据的是《金融监管体系改革》(2009)方案;美国依据的是《多德一弗兰克法案》;英国则是《2009年银行法案》和《改革金融市场》白皮书。我国则应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总体框架下参考国外的成熟做法,结合自身的客观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以IRM为基础的金融监管法规体系建设。同时应积极参与风险管理的国际标准和金融监管的国际规则的研究制定,既彰显中国作为一个新时期迅速崛起的负责任大国应有的国际地位,也以中国自身的实践总结去促进国际金融监管的经验共享与规则优化。

3.制度配套。金融市场的风险以人为因素居多,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参与者的投机倾向越甚,市场的隐藏风险越深。虽然说不冒险的市场主体并不存在,市场也没有长期稳定的无风险收益,但国内当前由于种种原因使得金钱的边际效用被明显放大,人们对财富的渴求严重过盛,金融市场上逐利动机驱使下的冒险行为特别突出,A股市场更是被偏激地批驳为“赌场”。面对如此特殊的市场环境,IRM思维下的金融监管必须考虑作为必要条件的多种配套制度的同步跟进,核心是降低金钱的边际效用,引导广大市场参与人回归投资理性。例如,藏富于民的收入分配制度、覆盖全社会的保障制度以及统筹治理的城乡公共服务制度就是重中之重,因为只有全体国民的财富分配相对公平,生、老、病、死保障无忧,大家合理的财富观、价值观与稳定的心理预期才能逐步形成,金融市场上的风险承担能力与相应投资行为才能适度匹配,最终构筑起高效率金融监管的微观基础。

四、结语

金融市场创新不息,金融监管变革不止。金融创新带来的正负两方面效应总在每一次的市场高涨和危机当中愈发显现清晰,并给市场主体留下难忘的印迹,当中潜藏的各种风险因素总是出人意料却又合乎情理。对此,IRM及其思维统辖下的金融监管将会成为潮流,国际社会正在行动。本文提出的相关分析思路,正是试图为这种潮流和行动提供某种程度的理论阐释。它并非宣扬简单、划一的大一统思想,而是主张统而不一,即建立起具有统合性却并不单一的金融监管体系架构,全面识别风险、准确评估风险、全员参与风险管理,以此作为政府监管金融市场的新框架、新模式。当然,相关思考尚不成熟,惟愿能与学界同仁共商榷。

责任编辑:单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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