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中国还给中国”
2015-07-01刘锋杰赵学存
文艺争鸣 2015年1期
关键词:概念
刘锋杰 赵学存
我们曾经发表过《“文以载道”的三种研究范式——以周作人、郭绍虞、钱钟书的相关研究为对象》(《河北学刊》2014年第6期)一文,讨论了周作人、郭绍虞、钱钟书所代表的三种不同研究观点:周作人从现代文学观念出发评价“文以载道”,认为它违背了文学的规律性,他是“以新汰旧”,是典型的“拿来派”,拿来西方的文学观念,就否定了中国传统的文学观念。郭绍虞接受现代文学观念来研究“文以载道”,但没有否定它的合理性,他是“以新释旧”,是一个典型的“调和派”,既以现代文学观念为标准,又认识到了“文以载道”在具体发展过程中的复杂性,兼顾中西,不免留下诸多生硬之处。钱钟书没有用现代文学观念来阐释“文以载道”,他是“以旧释旧”,是一个典型的“尊重派”,强调“文以载道”是论文的,“诗言志”是论诗的,从体裁区分上说清“文以载道”的特性,更近文学史的事实本身。
但是上述三位学人只进行了相关的研究实践,却没有思考到底应当如何进行阐释,才有利于揭示“文以载道”的真面目。当我们看到朱自清的相关论述时,不免眼前一亮,他不仅成为这场文道关系论争的见证者,同时,更是一位深入思考如何阐释“文以载道”的方法论者,开辟了另一个研究空间,引导我们去思考到底应当如何建构阐释路径。这甚至使我们认为,朱自清研究的方法论启示,不仅有用于“文以载道”的还原研究,也有用于整个古代文论的还原研究。如此看来,要做好中国古代文论的还原工作,不仅要具有还原的意愿,同时必须具有还原的方法,只有具备了后一个条件,还原工作才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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