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禀赋与腐败——基于中国的实证分析
2015-06-21杜凤莲张冠莉
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年3期
关键词:资源
杜凤莲 张冠莉
(内蒙古大学,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21)
一、引言
十八大之后,中央巡视组通过四轮巡视,完成了对全国31 省的全覆盖,并为每个省都开出了一份“病历本”,其中,有13 个省都被指出在矿产资源领域存在腐败问题,内蒙古被指出在矿产资源配置领域腐败问题突出,贵州被指出在矿产资源开发领域腐败案件多发,江西被指出在矿产资源保护、开发、管理工作中存在漏洞。与此同时,中纪委在四川、山西、云南、江西等地查处了多起腐败案件,有多个“大老虎”被调查,而这些案件无一例外的都涉及到石油、煤炭等矿产资源领域。被发现在矿产资源领域存在腐败问题的江西、贵州、内蒙古等省份都是矿产资源富集地区,而在十八大以来,被调查的腐败官员中,超过半数都涉及到矿产资源领域,这是否意味着,自然资源与腐败之间存在某种联系呢?
其实,这个问题在学术界一直存有争议,而现有的实证研究又很少给出结论。本文通过对中国31省的面板数据来验证自然资源禀赋和腐败之间的关系,探寻腐败弱化制度质量的理论机理,这对我国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社会治理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二、概念界定与文献述评
(一)概念界定
1.自然资源
关于自然资源的概念,《辞海》(1980)的定义是指天然存在的自然物(不包括加工制造的原材料),如土地资源、矿藏资源、水利资源、海洋资源等。
本文所研究的自然资源是指不可再生资源,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和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等矿物资源,不包括土地、森林、草场等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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